首页 >> 专题报道 >> 2010专题 >> 城区整顿规范出租车市场专题 >> 正文市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规范管理答疑
答:目前,出租车市场秩序较混乱,部分服务质量偏低,经营权非法交易猖獗,出租车数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市民“打的难”,意见大,必须规范管理。目的主要是加强咸宁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保障乘客、经营者、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完善咸宁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制度,明晰产权、规范经营权属关系,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各方主体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适应咸宁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建立与鄂南经济强市相协调的管理服务机制。
二、什么是出租车的经营权,经营权的属性?
答:《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是指企业和个人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依法取得的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的权利。出租车的经营权是城市公共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非法占有和非法转让、倒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明确指出“经营权不得非法转让和倒卖,对非法转让、倒卖的,除严肃处理外,一律收回其经营权”。
三、本次市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
答:本次规范管理原则:一是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加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操作,坚持依法行政。二是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彻底改变经营权属不清的局面,坚决彻底打击非法营运及非法转让、倒卖经营权行为,净化营运市场。三是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条件公开、方式公平、标准公正、结果公示,确保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公正有序。四是保障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市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出租汽车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市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规范管理主要内容有那些?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城区拟新增200台出租车,采取招投标的形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经营公司,授予经营权。二是对现有出租汽车进行规范。实行“公车公营”,对现有出租车经营权实行过渡管理,依法管理,全面清理和整顿。三是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管理,依法发放《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证》,实行“一车一权,一权一证”制度。全面签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使用合同》,明确并严格落实合同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和非法转让、倒卖经营权行为,净化出租汽车市场。
五、规范后,现有出租车保持了“三个不变”?
答:一是继续经营没有变。在10年过渡期内,现有出租车加入中标公司承包经营。二是从事职业没有变。继续准予依法依规营运。三是管理费用没有变。管理费在过渡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状态。
六、规范后,现有出租车达到了“三个降低”的效果?
答:一是降低了风险。规范后在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内统一规范经营,经营风险、事故风险更小,有公司做保障。二是降低了成本。规范管理后,过渡期公司免收承包费,在更新报废旧车时,新车统一由公司购置,无须自己出资购买新车,实行“油气两用”,降低运营成本。三是降低了支出。通过进入公司集中管理后,公司有专业人员规范管理,为广大出租车朋友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代办、代缴规税费、审验费、保险费及相关手续,减少出租车个人办理有关证费的时间和精力,能让大家专心营运,从而有效减少了自己的支出。
七、规范后,现有出租车达到了“三个提高”的目的?
答:一是提高了收入。规范管理后,通过实行新的运价,直接提高收入。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进一步净化营运市场,客源更加充分,更好地保证合法经营者的利益空间。另外,根据新方案规定,10年过渡期内现有出租车承包费实行减免,出租汽车更新报废后,由新企业出资购置新车提供使用,每年仅收取平均折旧费,新车节油节气有收益,政府的油补直达等,直接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收入。二是提高了保障。通过“公车公营”,公司统一为出租车驾驶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更有保障,而且公司还将根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等给予奖励,使过去从分散的社会人,变成有依靠的企业员工,全面提高了各类社会保障。三是提高了形象。随着中心城区旅游业的发展,来咸宁的宾客地域和层次将不断提高,出租车规范管理后,统一出租车,规范车身文化,车载台等,车容车貌彻底改观;通过建立出租车司机质量信誉考核机制,规范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质量,更好地树立出租车企业和个人的良好形象,将有利于企业创新公众品牌,形成品牌效应,的哥的姐文明、热情、好客的新形象将成为咸宁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
八、为什么要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
答:一是依法行政的需要。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年限为4年至8年,同一城市实行统一的经营许可年限。”出租车经营权必须确定合理的使用期限。这一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二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由于部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及使用期限未明确,出租汽车客运市场非法转让、倒卖经营权现象十分严重,降低了服务质量,扰乱了市场秩序。这种情况下,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乘客的合法利益都难以得到保障。
三是合理配置有限公共资源的需要。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政府的有限公共资源。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必须对有限公共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效保护和规范管理,破除垄断,优胜劣汰,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既是政府的权力,也是政府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九、现有出租车如何过渡?
答:市委、市政府采取对中标公司给予免收2个周期共10年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方法来过渡。对现有出租汽车所有权人仍然按现有模式经营,待出租车更新报废时,由新公司提供新出租车运营,每年只收取新出租车折旧费,免收承包费,有关规税费、审验费、保险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由个人出资,企业统一代缴,10年过渡期结束后按新公司规定统一归口实行承包经营模式。
十、下一步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集中规范出租车管理工作在今年农历年底前基本结束,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分宣传动员、增加出租汽车、规范现有出租汽车、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稳步推进出租车规范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打击非法营运。在这里,我们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理解配合、支持依法行政表示感谢。同时,我们希望广大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能在公平和谐的经营环境中,把精力集中到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上,为广大乘客提供更加优质的客运出租汽车服务。我们行业管理部门将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做好服务、引导工作的同时,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社会监督,共同促进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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