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报道 >> 2008专题 >> 武汉城市经济圈专题栏目 >> 武汉城市圈资讯 >> 正文襄阳公布首批地方立法项目 汉江水古城墙将获保护
18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襄阳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的首批地方立法项目,包括《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汉江襄阳段水资源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这标志着襄阳的地方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襄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军介绍,2015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正式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7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正式作出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襄阳等湖北省12个设区的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了。
为了科学制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襄阳市委的统一部署,自2015年3月开始,正式启动2016年立法项目的征集工作。
最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将《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汉江襄阳段水资源保护条例》《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列为襄阳首批地方立法项目。
(本网综合)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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