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了加大咸宁互联网对外宣传力度,有效整合全市外宣资源,扩大咸宁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根据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省新闻宣传统一上网工程"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闻信息统一上网工程,即以《咸宁新闻网》为平台,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提供本地、本部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和相关资料,由《咸宁新闻网》技术中心制作成网页,并上网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咸宁新闻网是国务院新闻办备案,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批准的咸宁市重点新闻网站,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主管,咸宁日报社主办,具有网上发布新闻的资质,是市委、市政府新型的传播媒体,是我市利用互联网进行对外宣传的主阵地。咸宁新闻网开通运行以来,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点击率不断提高,在展示咸宁形象,扩大咸宁影响,推介咸宁优势,服务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新闻信息统一上网工程主要是通过网页对外宣传,网页建设由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组织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及网页栏目设置的基本构想,经网页主办单位审定后提交咸宁新闻网。咸宁新闻网负责域名申请、网页页面及栏目制作,提供网页空间和电子邮箱,进行网页运行服务以及其它技术支持,保证网页的信息安全和正常传播。
三、网页制作要求内容其实准确,信息容量丰富,形式生动活泼,做到图文并茂,具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同时,为保证网页内容不断更新和充实,各地各部门网页主办单位要安排人员负责收集编辑信息资料,通过专用邮箱上传咸宁新闻网,再由咸宁新闻网统一编审制作,并在各自网页上及时发布。
四、网页的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互联网管理法规,遵守宣传纪律,把握舆论导向,掌握舆情动态。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对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网页将予以处罚直至关闭,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根据本地木部门实际,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配合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和咸宁新闻网,做好网页建设工作。
联系单位: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咸宁新闻网》技术中心,联系人:朱封金,联系电话:8126935,e-mail:xnnews@163.com。
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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