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帮人运输价值近20万元的假烟,结果把自己送进监牢。日前,赤壁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2万元。
经查,2006年11月中旬,被告人刘某受周某之托,从广州运输68箱货物到赤壁,在卸货时掉下一条红金龙牌香烟,刘某与他人吸食后发现是假烟。同月下旬,周某又打电话约刘某将一批假烟从广州运到赤壁市,刘某在知道是假烟的情况下仍欣然应允。30日,被告人刘某和其子(另案处理)驾驶一货车到广州将127箱假冒伪劣卷烟装车运往赤壁市。次日下午,该车行至赤壁市赵李桥路段时,被赤壁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获,现场扣押“白沙”、“红金龙”、“哈德门”、“红河”等品牌香烟127件6350条。经鉴定,上述香烟均属假冒香烟,涉案价值19、2995万元。 (特约记者 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