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朱四德报道:7月4日,市烟草局稽查大队成功查获一起特大贩运假烟案,现场查获假烟326.28件,案值318.24万元。
7月3日,市烟草专卖局鄂南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接举报,在京珠高速巡警八大队的配合下,于4日下午4时10分,在京珠高速咸宁路段拦截到举报车辆蒙J2***绿色重型厢式大货车。经现场检查勘验,该车用打印机纸箱、白皮纸箱、黑塑料袋作伪装,运输软红金龙(九州腾龙)、盖苏烟、盖芙蓉王等十二个品牌的卷烟计326.28件。
承运人齐某某(天津市人)交待,该批卷烟从广州凯达物流运输公司装车,运往天津,无法提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烟草专卖准运证,属无证运输卷烟行为,涉案价值318.24万元。因嫌疑构成犯罪,该案和两名嫌疑人员于当天移送咸宁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