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第四次全省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烟专[2006]年60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我市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整顿成果,全面优化卷烟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卷烟市场占有率,决定自2006年12月24日8时起至12月30日20时止,在全市开展2006年度第四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整顿卷烟市场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
这次专项行动是保证全市年终卷烟市场稳定的关键,是保障新年卷烟市场销售全面启动的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整顿力量,加大整顿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二、参加部门
以各县(市、区)为单位,请政府牵头,烟草、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联合行动,监察部门给予配合。
三、行动重点
1、对举报或可疑的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车辆、船舶、车皮、集装箱,公安、交通、烟草等部门要联合进行稽查。
2、对辖区内的零担货物托运部(站),要进行认真检查、清理,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通过邮递业务非法邮寄假冒卷烟的要认真查处。
3、对辖区内的零集市场要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严禁公开摆卖非法“三烟”,注重对宾馆、洒楼等娱乐场所和“精品店”、“连锁店”的巡查,要严格检查许可证件,凡发现租借、转让许可证经营卷烟的,要查清情况,严肃处理。
4、对已调查成熟的网络案件,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适时收网。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督办的案件,各地要加大侦破力度,争取尽快结案。
5、对铁路货场(集装箱),赤壁市局、咸安区局要与铁路公安派出所联手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烟贩“包包队”。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行动方案于12月23日17时前报市专项行动指挥部。
2、各部门参加专项行动的人员、车辆,必须在12月24日18时前集结到位。
3、要严格执行烟草专卖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超越执法范围。
4、为及时掌握情况,协调工作,专项行动期间,要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当日整顿情况于19时前报市专项行动指挥部。
5、专项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将派督查组分赴各地检查实施情况。
市专项行动指挥部设在市烟草局四楼
联系人:朱四德 电话:13807248787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