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第二次全省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烟专〔2006〕17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我市卷烟打假、卷烟市场整顿成果,全面优化卷烟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卷烟市场占有率,决定自2006年4月24日8时起至4月28日20时止,在全市开展2006年度第二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整顿卷烟市场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行动是2006年度卷烟打假和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网络为重点,以路上堵、市场查为主要形式,坚决遏制非法“三烟”对我市市场的冲击,力争打掉一批非法经营“三烟”特别是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卷烟的网络和窝点,抓获和惩处一批涉烟犯罪分子,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二、参与专项行动的部门
以各县(市、区)为单位,请政府牵头,烟草、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联合行动,监察局给予配合。
三、专项行动的重点
1、设立临时检查站。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车辆、船舶、车皮、集装箱进行缉查。省、市专项行动指挥部重点督办京珠高速鄂南站、107国道赵李桥检查站、通城北港检查站等临时检查站。
临时检查站,只能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外方便停车的地段设置,不得影响公路畅通,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上设站检查。公安、交通、烟草等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对有举报或可疑的货车和来自广东、福建、湖南、江西、浙江等方向的客车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2、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卷烟零售市场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要认真清理各大超市、宾馆、酒店、精品店非法经营“三烟”的情况。要从许可证检查入手,凡发现租借、转让、买卖许可证经售卷烟的,要查清情况,严肃处理。
3、对辖区内的零担货物托运部(站)、铁路货场进行突击检查。加大对火车站、汽车站客车的检查频率,严厉打击烟贩“包包队”。
四、专项行动要求
1、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2、各部门抽调参与专项行动的人员及车辆必须在4月23日20时前集结到位。
3、临时检查站从4月23日20时起设置,4月28日20时撤离。
4、要严格执行烟草专卖的有关政策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超越执法范围。
5、为了组织好、开展好第二次专项行动,市整顿办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国承同志任指挥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左少卿、市烟草局副局长徐根生、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毅、市交通局副局长金世春、市工商局副局长张仁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泽辉等同志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烟草、公安、交通、工商、质监部门派人参与。
市专项行动指挥部设在市烟草局二楼(2118房)
联系人: 杨维华(13807248735)
朱四德(13807248787)
郑 健(13235578678)
办公电话: 0715—8133315
传真电话: 0715—8133313
值班员: 庞康恒(13807243890)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指挥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工作情况于当日20时前上报市专项行动指挥部。
5、专项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将派督办组到各地检查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