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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武汉城市圈林业系统合作与交流,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构筑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把城市圈林业推向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
我市地处鄂东南幕阜山区北麓,林业用地538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4.6%,而且气候湿润,日照充足,森林资源、生态资源丰富,林业发展潜力很大,但目前产业发展水平滞后;武汉林业科技实力雄厚,林产品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在城市生态建设、绿色家园建设、林业产业培育等方面都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两地加强林业合作,有利于推进城市间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咸宁林业规模化、市场化、企业化发展,有利于咸宁建设更多的森林旅游、生态旅游景区,有利于推进两地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如何加强林业合作,共同创建“生态大武汉”?笔者认为要从五个方面推进:
首先要促进林业科技合作。以武汉林业为龙头,积极协调各地林业系统共同促进林业科技合作,鼓励武汉城市圈林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建立互访、交流和人员培训机制,进一步健全跨区域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林业合作研究机构,不断促进林业产业化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林产品的科技含量,在林业技术、良种培育、造林经营模式、资源开发利用等实用技术方面要加强合作与开发,促进武汉城市圈内在林木引种、植树造林、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林产品加工等方面技术的交流、合作与培训;武汉城市圈内林业要普及林业科技知识的工作,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大力推广林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民和林农的科技素质,实现科技绿山,科技富民。
其次要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合作。按照建立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宗旨,鼓励武汉城市圈林业企业或其他林业经济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或相互到对方区域投资,异地发展,促进区域内林业经济蓬勃发展;在武汉城市圈区域内,积极开展林木种植、木材及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发展合作,研究制订并落实有关中长期合作规划,在合作一体化上大做文章;进一步协商建立武汉城市圈林业企业及民间林业团体互访、交流机制,促进民间林业经济合作;促进武汉城市圈林业系统共同争取国际林业援助项目和资金,增加武汉城市圈林业投入。对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国家财政要保证资金投入,城市圈区域内还要统筹安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林业项目。
第三,要促进林业系统管理部门合作。加强政府林业系统管理部门往来与接触,增进武汉城市圈林业系统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更加有效、充分地发挥武汉城市圈林业合作的对话与磋商机制作用,建立或健全城市圈林业合作交流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制度、互访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武汉城市圈林业信息交流,增进对彼此林业产业信息的了解掌握,为进一步增强互信、促进武汉城市圈在林业领域的多方位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开展林业合作过程中,武汉城市圈可尝试建立有效的机制,对彼此认为需要政府林业系统部门磋商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健全定期或不定期协调磋商制度。
第四,要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合作。我们要研究武汉城市圈边界森林火灾联防机制,加强对边界民众的森林防火宣传,加快边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减少和及时扑救边界森林火灾,建立森林消防一体化机制,统一指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增强森林火灾综合预防和扑救能力。为促进“武汉城市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对有共同保护对象且条件具备的区域,武汉城市圈内可尝试联合建立跨区域林业自然保护区。城市圈林业系统要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和林地征占审批制度,加大执法联合力度,共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武汉城市圈林业要联合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健全机构编制,健全防治设备器械,提高检疫手段和综合防治能力,及时有效地防治跨区域森林病虫害;同时加强在沼气利用方面的合作,大力发展农村山区沼气,保护生态环境。
第五,要促进林业旅游资源合作。武汉城市圈内九城市森林资源丰富,要大力开发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步伐。城市圈林业要围绕“实现山川秀美”的目标,全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国有林场之间要协商研究如何改变林场经营模式,创建森林旅游景区,按照适地适树、优化美化和生物多样性原则,丰富森林景观,提高森林公园的生态文化品位和整体景观质量,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业。
报载:武汉市大力发展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最近,武汉市又成立市长牵头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力争3年内建成“国家森林城市”。武汉市从“国家园林城市”迈向“国家森林城市”,不仅给城市圈内其它城市作为了榜样,同时也给我们城市圈的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对咸宁林业而言,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个挑战,我们既要高瞻远瞩,又要脚踏实地,紧紧抓住中部崛起和武汉城市圈建设先机,奋力走在武汉城市圈前列。(作者单位: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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