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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结合 提高整治税收秩序效率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07-08-23
稿件上传:liuhuafang

  2007年元月份以来,咸宁市地税系统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地方税务局和市经济秩序整治办公室的具体部署,紧紧抓住四个结合,扎实开展税收秩序的整治工作,维护了税收法律的严肃性,打击了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有效促进了全市地方税收征管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8月30日,全市地税系统共对145户纳税人实施了税务稽查,查补各项收入1059万元,其中:地方各税(费)805万元、滞纳金29万元、罚款225万元;入库各项收入965万元,其中:地方各税(费)713万元、滞纳金29万元、罚款223万元。
  一、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与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专项检查相结合。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市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稽查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整合资源,全市共抽调业务骨干96人,组成了26个工作专班,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三是科学比对,各工作专班在征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对自行申报的纳税人进行科学比对,确定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税务稽查。截止8月30日,全市共对27户进行了重点稽查,补扣补缴税款85万元,处以罚款38万元。通过开展年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专项检查,增进了全社会对个人所得税的共识,提高了高薪收入人群主动申报纳税的积极性,促进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工作要点》(国税发〔2007〕1号)和《2007年全省地税稽查工作要点》(鄂地税稽发〔2007〕5号)关于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要求,于3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土地增值税清算为重点的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着重对房地产、建筑安装、饮食服务、娱乐、连锁经营超市等行业和企业2005年至2006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次专项检查以市局稽查局为“龙头”,四个稽查科分工协作,各县(市、区)稽查局主动参与,各征管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至8月30日,共对145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入库税款688万元,处以罚款223万元。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有效开展,促进了行业税收征管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化。
  三、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与联合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国地税联合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地税稽发〔2007〕16号文)精神,市地税局稽查局与市国税局稽查局联合起来,对“中行、中石化、国电集团公司”等单位2004年至2006年的税款核算及缴纳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国、地两家税务局一直都在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努力工作着,这次两家联手开展检查,标志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必将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出新的贡献。
  四、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除卓有成效地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以外,还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贯穿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之中,积极开展“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廉”的日常性税收检查。全市共对116户纳税人实施了日常性税务稽查,查补入库税(费)486万元、处以罚款67万元、加收滞纳金18万元。(撰稿人  张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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