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三月二日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讨论了李兵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协商讨论了《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咸宁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均表示赞同。
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在中共咸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抢抓实施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实现了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经济结构调整有新成效,各项改革有新进展,城市建设管理有新进步,社会事业有新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新提高,全面完成了2006年的各项任务。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对去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估价符合实际,对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实事求是,确定的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符合咸宁实际,符合中共咸宁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精神。
会议认为,坚持科学发展,促进跨越发展,是咸宁市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的客观要求,是全市人民和各界人士的迫切愿望。委员们认真分析了一些长期积累、制约咸宁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对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加速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扩大招商引资,加强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
会议指出,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希望市政府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咸宁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的精神上来,坚持开放活市、项目立市、环境兴市、人才强市,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转入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政府履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中,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实现新一年的发展目标。
会议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经济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号召,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在中共咸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参政为民、促进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献计出力,为实现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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