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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魏善祥(赤壁市政协)等4位委员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会办单位:赤壁、通城、崇阳、市水利局
案 由:关于对陆水湖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的提案
理由和办法:陆水源于幕阜山北麓通城县的界头徐家,流经通城、崇阳、赤壁、嘉鱼四县市,在赤壁与嘉鱼接壤处的陆溪口注入长江,全长197公里。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作为三峡工程的试验枢纽。将河拦坝建成陆水水库,水库水域面积57平方公里,总库容7亿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积3400平方公里,年均经流量28亿立方米。具有调洪、抗旱、发电、养殖、旅游等多种功能,是赤壁市城区21万余居民唯一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对赤壁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稳定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2000年被省人民政府划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2002年被命名为国家级风景区。被誉为赤壁人民的“母亲之湖”、“生命之湖”。但也随着沿岸及上游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量的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陆水湖,加之各项管理不严,使陆水湖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一、陆水湖环境现状 1、水环境质量逐年退化,已超出了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要求。建库初期,湖水碧绿,清澈明亮,直到八十年代,水体透明度仍能达到4米左右,水质优于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到了九十年代后期,湖水褐绿色,透明度仅在1米左右,有浑浊之感,出现蓝藻,整体水质已降为III类。由于污染逐年加重,造成近几年来,陆水湖连续三年多次发生大面积水华现象。据2001年4月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监测分析,水华中的藻类主要为蓝藻门丝状藻中的华束丝藻,细胞总数高达每升2610万个,他们认为陆水河已呈富营养化。 为了彻底弄清陆水湖的水质状况,2003年3月,赤壁市环保局按每2平方公里设一个采样点,先后二次共采取了94个水样送武汉市环境监测站,对陆水湖环境质量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陆水湖仅有4%的水域为II类,达到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要求,有74%的水域为III类标准,有22%的水域为IV类水质,超出了饮用水质的最低要求。具体情况是:94份水样中有38份样品总氮浓度超出了II类水质标准,超标率为40%,最高超标1.28倍;有87份样品总磷浓度超出了II类水质标准,超标率为93%,最高标准1.76倍,其中还有22%的水样超出了III类水质标准。特别是氮、磷污染,这也是陆水胡发生“水华”现象主要的原因之一。 2、水产资源枯竭,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陆水湖赤壁境内有渔船280余只,与八十年代数量相当,但每条渔船的捕鱼量不到八十年代的1/4,且鱼小,种类少。渔民介绍,80年代每条渔船每天尚可捕鱼20余斤,90年代初也可捕10来斤左右,但到后期仅能捕2-3斤。据水产专业人士介绍,我国大型水库平均每亩可产鲜鱼30-50斤,而陆水湖2002年平均每亩捕鱼量不足6斤,还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5。可见,陆水湖渔业资源已近枯竭,水产生态环境严重遭到破坏。 3、上游来水污染严重,危及人们身体健康。今年3月,对陆水湖入湖处芳世湾段面的二次监测,该段面的水质分别有一次为III类水质,有一次为IV类水质,各污染物如高盐指数(CODMn)、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氮(TN)、总磷(TP)等的浓度明显比陆水湖该类污染物的平均浓度要高出10-63%。仅崇阳纸厂每年约400万吨左右造纸废水和其它的有工业、生活、医疗废水、废物,未经任何处理都直接排入这口水缸,形成明显的黑色污染带,站在河边,阵阵恶臭扑鼻,特别是枯水期芳世湾以上河段水质明显呈黑色,并带有浓烈的异味,家住陆水河岸边的陆水湖办事处芳世湾村的村民,自古以来一直饮用陆水河水,但近几年来,患各种疾病的人明显增多。据调查,该村1075人有431人患有与饮用有关的各种疾病,患病率高达40%,尤其是癌症、乙肝、结石、肾类等重、大病发病率高,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致使该村群众多次集体到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哭诉着要求解决饮水问题。 二、赤壁市陆水水库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根据陆水湖的污染现状和一级保护区标准以及城区和沿岸20多万居民的强烈要求,依照有关法规,赤壁市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自2001年4月连续三年采取措施,全面开展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对陆水湖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关于加强陆水湖风景区生态保护的通告》和《关于陆水湖禁渔期的通告》,并配套颁发了《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陆水湖环境管理的通知》,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公安、水利、水产、旅游、规划、工商、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今年6月,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陆水湖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在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的同时,还成立了陆水湖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先后5次组织400人次对陆水湖沿岸的环境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1)依法处理违章建筑和污染餐饮店:对10家排污餐饮服务单位下达了污水排放整改通知书,对其中的3家餐馆送达了处罚通知书;对9家违法建筑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对3家改变用地性质的在沿岸兴办餐饮业的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了4家个体餐棚和1条餐饮船。(2)强行关闭了陆水生活纸厂,摘除了荆泉造纸厂的制浆蒸球,使其改用晨鸣公司废浆造纸。(3)封闭了旅游船只厕所,所有营运船只安装油水分离设备;采砂船实行限时定点开采;限期在明年年底取缔陆水湖采砂船,并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旅游船艇。(4)禁止沿湖地区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5)对3家抽饵养殖业主下达了限期取缔通知书,出台了陆水湖养殖规划方案,将办证捕鱼船控制在100条左右;将网箱养殖规模控制在4000个、2600亩以内。(6)要求沿岸垃圾实行定点堆放,统一清运到垃圾处理厂处理。(7)陆水风景管理局落实专人打捞水面漂浮物,保持水面清洁。(8)割毁、取缔湖内非法捕鱼用的“迷魂阵”107部,查处违规捕鱼者80人次和炸鱼、电鱼、药物钓鱼等63起,没收渔船4只、渔网150余。(9)在电视台播放了钓鱼管理公告,实行持证定点钓鱼制度。(10)出台了沿湖纵深200米森林禁伐的管理规定和库区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取缔了一家野生动物经营户。(11)市政府还筹资20余万元,向陆水湖放养鲢鱼和镛鱼,以达到改善水生生态环境和净化水质的目的。 由于目前的综合整治还仅限于赤壁市辖区,上游的通城、崇阳每年排入陆水河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近2000万吨,化学需氧量(Coder)7900余吨,总氮750吨左右,总磷120多吨,占到排入陆水湖污染物总量的78%左右,特别是上游金昌纸厂排放的造纸废水浓度高达近2000毫克/升,超出国家标准4倍多(12月6日与咸宁市环保局取样分析数据),这些都是陆水湖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而目前仅在赤壁市范围内进行综合整治,无异于杯水车薪,治标不治本。 建议:1、建立健全陆水流域管理规章,为综合整治提供法规保障。目前陆水流域的污染防治还没有较规范完整的地方规章,各项管理工作虽然可以依据国家法律和部门规章,但有些具体工作如生活污水治理、禁止白色污染、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和禁渔等这些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却无法可依,执法无据,急需制定一部陆水流域或陆水湖保护的地方规章。 2、成立有分管领导牵头的综合治理机构,开展全流域综合整治。陆水是一条跨行政区域的河流,需要上、下游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开展污染防治,仅靠地处下游的赤壁市进行综合整治,不可能达到改善陆水湖环境的目的,因此,建议咸宁市成立陆水流域综合整治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督办通城、崇阳、赤壁三县市的综合整治工作。 3、按照国家六部委(局)《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4]57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对不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染源要强制停产治理或关闭,并拆毁其相关设施,以绝后患;通城、崇阳二县要尽快建设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生活污染,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之前,应进一步推广国家环保实用技术,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减少生活污水对陆水湖的污染。 4、继续实行陆水湖与长江同步实施禁渔。取缔禁渔范围内迷魂阵等非法捕捞工具。 (同案提案人:魏善祥 联系电话:5350143;镇方松 赤壁市政府;彭冰冰 赤壁市政协;闵亚玲 赤壁市审计局。)
经提案委审查,同意立案。
咸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二OO四年五月
咸宁市环保局答复
魏善祥委员: 今年6月30日,我局接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咸宁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066号提案后,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议,专题讨论办理答复该议案的方案。会上大家统一了思想,对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和答复。代表和委员就环保工作提出建议,充分说明代表、委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对陆水湖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保护陆水湖流域的地方性法规问题 我局法规宣传科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参考《汉江水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于2003年6月完成了《咸宁市陆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分总则、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共计42条。2003年7月征求了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嘉鱼县等环保局和市直水利、农业、林业、水产、土管等部分意见,已于2003年12月上报市政府待审定后颁布实施。 二、关于成立陆水流域综合治理机构的问题 签订四县市《保护陆水河协议》有利于从源头控制和消除陆水湖环境污染问题,是解决跨区域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局就此已将《保护陆水河协议》(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各县市,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完善这份协议,做好协议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关于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督促水库上游通城、崇阳县采取过硬措施尽早修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问题 2001年8月8日,市政府组织环保、公安、工商、矿产、电力等部门对崇阳县小钒厂进行了严肃查处,对两家顶风而上的钒厂,崇阳县政府依法彻底炸毁,对未关闭的20余家小钒厂全部断电、断水。2003年月,崇阳县桂花泉镇小源村群众来信反映,有人在该县大石门沟用氰化钠非常选黄金,致使环境严重污染,经我局和市信访局实地调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6月13日,我局以咸环保函[2003]24号,向崇阳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严肃查处崇阳县桂花泉镇、石城镇非法采金的意见》的函,意见引起崇阳县政府重视。2003年8月4日,由市环保局督办,崇阳县政府牵头,崇阳县副县长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共76人,对非法采金现场进行彻底炸毁,烧毁选金棚11个,炸封采金矿洞6个,拆除供电者,违法提供雷管、炸药和氰化钠者,一律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从源头堵住非法选金的死灰复燃。关于崇阳金昌造纸厂的污染问题,2003年12月咸宁市人民政府在赤壁市召开陆水流域工作协调会,陆水流域四个县市通城、崇阳、赤壁、嘉鱼县政府领导组召开了会议,会议由咸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樊仁富同志主持召开,会上就陆水河污染治理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四县市工业污染源必须在2004年6月30日前治理达标,否则一律关停治理。关于通城县造纸厂、马港炼油厂、塘湖钒厂等主要染污,已在2001年和2002年的查处环境违法行动中予以关闭。 从2000年起,每年的环保世纪行活动,我们把开展重点流域的水污染治理纳入到环保世纪行议案中,要求通城县、崇阳县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出发,高度关注、重视陆水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目前通城县的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项目认证,崇阳县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 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的通知》(咸政办发[2000]66号)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推广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四、关于陆水湖与长江同步实施禁渔 在这个工作上,赤壁市政府、赤壁市环保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3年6月13日,赤壁市政府以赤政发[2003]20号文件印发了《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成立了赤壁市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加强荆泉地区与沿岸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建设垃圾中转站,加强水产养殖和捕捞管理,强化船舶管理,规范陆水湖内河砂开采管理,保护陆水湖风景区森林资源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03年8月,咸宁市环保局依法关停了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陆水纸厂制浆生产线,消除了对陆水河的污染,2004年3月,赤壁市政府和崇阳县政府联合发出通告,于2004年4月1日—6月30日对陆水湖实行禁渔。为了确保陆水水库水质安全,保障城区居民生活正常有序和社会稳定,赤壁市已连续三年对陆水水库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 五、下步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措施 今年,水污染治理是污染治理工作的重点。4月20日,国家已决定开展一次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彻底清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防止损害群众健康事件再次发生。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4]5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此项环保行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司法局七部门拿出了具体的工作议案。为保证议案的贯彻落实,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们拟加大四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 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关系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建设整治、优美、舒适的环境,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条件,也是体现地方政府是否重视环保的一项标志。随着经济发展快速增长,人口的持续增加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保护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威胁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因此,要进一步提高领导的认识,把各级领导的认识统一到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的精神上来,站在战略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使其协调发展。真正解决部分同志口头讲环保重要,一碰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就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就不去自觉地用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来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提高领导认识的同时,也要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认识,把人人对环境污染不满意变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二)加大执法力度、 通过近几年的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市环境与资源执法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三不”现象依然存在。有了法不执行,法律就形同虚设。因此,我们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效果,保证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近几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开展了环保执法检查,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执法检查发现的有些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原因之一就在于跟踪监督不够,一查了事。今后执法检查,要抓住重点问题,跟踪检查,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确保执法检查有始有终,取得实效。 (三)加大重点污染治理力度 环境保护要突出重点,没有重点,就不能抓住主要矛盾,就不能带动全污染的全面治理。富水、陆水、淦河三大水系中的超标因子越来越多,超标倍数越来越大;黄盖湖、西凉湖、斧头湖等湖泊也面临着富营养化的威胁,这些水体的水质有15%的河段不能达到水功能区划中的功能要求。如果不下大力气加以整治,污染善将日趋严重,前景令人担忧。如何保护和治理,一要实行全流域污染控制,要实行内外结合,上下游协作,团结治污,共同保护。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必须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治理老污染,严格控制新污染。二要在不同季节、不同时段对其水质状况抽样监测,公布有关数据,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污染治理步伐;三要迅速调研论证,尽早着手拟订富水、陆水、淦河三大水系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 在抓好这些重点的同时,还要注意解决其他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等。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二个重点问题,反复抓,一抓到底,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以发挥“解决一个,带动一片”的效应。 (四)加大齐抓共管力度 环境保护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行各业和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相互配合,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搞好环境保护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管理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加强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和各行业都应当树立起全局的观念、整体的观念和长远的观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观念,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环境管理职责,把住各道关口,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OO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咸宁市水利局答复
魏善祥4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陆水湖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陆水流域是我市三大水系之一,也是长江的一级支流,流经通城、崇阳、赤壁、嘉鱼四县市,在陆溪口汇入长江,全长187公里,流域面积3847平方公里。流域下游的陆水水库是我市境内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域面积57平方公里,总库容7亿立方米。多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陆水流域及陆水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新时期治水思路,我们编制了《咸宁市水功能区划》和《咸宁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对陆水流域及陆水湖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目标,拟定了相应的水质保护对策和措施。 所为水功能区划是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状况,并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水量和水质的需求为,在相应水域划定的特定功能区,使之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并作为水资源的基础和水资源管理的科学依据。水功能区划分成为一级水功能区划(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和二级水功能区划(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是在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功能区水质目标进行水体纳污能力分析,提出近期和远期不同水域的污染物控制总量,进而制定相应的水资源监督管理计划,以保护规划目标的实现。在水功能区划和水功能保护规划中,我们根据陆水流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流域内水区域制定了相应的水质保护目标和对策措施。 我们现阶段正在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进行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 本项工作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这也将为陆水流域和陆水湖的水资源及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维护和保护陆水流域生产环境,改善流域内人居环境人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我们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要求,积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力争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2004年8月,市水利局部署了由赤壁市牵头、嘉鱼县配合对陆水水库下游水利结合灭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计划对两岸涵闸进行新建、改造,对迎水面进行护坡。前期工作10月底完成,待项目批准后再按要求组织实施。 谢谢各位委员对水利工作的扶持,希望你们以后多提宝贵建议。
二OO四年九月二十日
通城县答复
魏善祥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陆水湖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城境内有港溪135条,各溪流分别汇入隽水河、菖蒲港、铁柱港、沙堆河后注入陆水河。菖蒲港、铁柱港、沙堆河三河居民分散,工业企业较少,生活污水和少量工业废水经过水体的自净,河水污染程度小。而隽水河穿县城而过,其支流秀水河也穿县城而过,居民密度大,工业企业较多,其生产污水、工业废水及其他废水较多,对河流的水质污染较大。 经检测,隽水河年纳污量500万吨左右,其主要污染物为酸碱度、悬浮物、矿油物、醛类、酚类、化学需氧量(c0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隽水城区工业企业的发展和城区居民的增多,除水部分生活污水经“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排放,工业废水及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隽水河排放,造成隽水河水环境质量下降,对陆水水系的水质有一定影响。 面对隽水河水体污染呈上升趋势,我们已经或正准备采取多种措施防治隽水河污染,改善陆水水库上游的水环境质量。 一、制订了地方性的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政策规章。1999年我们下发了《通城县水功能区、噪声功能区、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议案的通知》,同时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隽水秀水两河水资源保护的通告》。两个文件规定:隽水河县城段为工业用水水源地,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隽水河新桥水厂取水进至上游1000米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下游至铁柱收费站河段,秀水河谌家桥至旭红河段定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气物,禁止放养禽畜和一切破坏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扩、改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三同时”制度,对原有排污口必须按环保要求,逐步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削减污水排放量,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气物,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2003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大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建设力度”的文件(即隽政发[2003]32号),文件明确规定埋地式装置建设由过去只在公建项目中推广应用扩展到10户以上连片开发私房建设,并加大了职能部门的把关力度,明确了职能单位的职责和约束机制。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一是大力推广环保实用型技术“埋地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治理生活污水,采取分散治理和成片治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已建成进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14座,年处理生活污水43万吨;二是政府痛下决心,对造纸厂、陶瓷厂、电镀厂、锡山采矿厂等20多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和搬迁;三是强化了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工作,将宝塔砂布厂、宝塔造纸厂、海丰纸业有限公司、红星纸业有限公司的污染问题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已请环科院专家拿出了治理设计方案,宝塔砂布厂治理工程已完成重地,宝塔造纸厂治理工作已开工建设,海丰纸业公司和红星纸业公司正在筹办之中。通过治理,目前水污染状况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三、控制新污染源。新上工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前评估法》及“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较小,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从经济上、法律上、行政上对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2003年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22份,协调配合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开展了海丰纸业、红星纸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与此同时,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宝塔砂布厂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实行了行政处罚。 四、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保执法。我们成立了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向隽水秀水两河乱倒垃圾乱排废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决不姑息,有效地遏制了这种不文明行为。 五、积极筹建通城县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万吨上/日,能截流隽水流域90%以上的废水进行治理后达标排放。目前该项目已经省环保局、市环保局、市计划局立项同,正争取省计委立项。该项目建成后,对改善我县及整个陆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们将尽力落实上述防治措施,努力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确保不对下游水域造成污染。
二OO四十月十二日
崇阳县答复
4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陆水湖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崇阳县板纸厂是我县的一家国有企业,年产白板纸1万吨,也就是陆水河流域的污染大户,每年约400多黑液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陆水河,严重污染当地水环境。该厂在2000年“一控双达标”期间被省环保定重点督办企业,县政府对该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虽经限期、延期治理,至今未实现达标排放。2004年7月30日,省环保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崇阳县板纸厂环境污染问题的监察通知”。按照省环保局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9条之规定,县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照省、市环保局的《通知》要求,该厂已于8月30日关闭停产,并已派驻工作专班,安排处理企业关闭后职工安置等状况后事宜。
二OO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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