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段时间,城区少数残疾人违反规定,将上级配发给他们的代步车偷偷载客营运,引起了市民的不满和咸安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
“禁麻”期间,为方便一些下肢重残“麻木”主的生活,市禁麻办配发了57辆代步车,但按严格规定,领了代步车的残疾人不得用代步车从事营运活动,否则进行处罚和收回。当初委托咸安区残联作为甲方,市交警二大队作为丙方(监管方),与每位代步车持有人(乙方)签订了《残疾人代步车赠与合同书》;合同书的主要条款要求乙方将代步车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改装、不准乱停乱靠,代步车只能作为代步工具自用,不得载客营运。如果违反规定,交警、交通等执法部门可以进行依法依规处理,直至收回赠予的代步车。
近日,咸安区残联召开残疾人代步车持有人会议,要求他们认真履行合同、兑现承诺;提醒如果谁敢再上路营运,交通、交警等执法部门将进行严惩,决不手软。同时,交通、交警部门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乘坐残疾人代步车,并欢迎广大市民举报。
(记者 葛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