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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
来源:南鄂晚报 时间:08-08-28
稿件上传:liuhuafang

   本网讯  从8月25日开始,为期四天的全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在凯悦酒店举行。来自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分为两期,第一期124人已于26日结业,第二期115人将于今日结业。
  培训期间,来自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司法局的专家为239名学员上了五堂课,内容包括基层土地管理实务、地质灾害防治、土地管理法律政策、矿产资源管理和物权法。旨为提高我市乡(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
  据了解,中国目前要求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我国资源总量较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矿产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5。而咸宁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人均耕地只有1.05亩,低于全国、全省人均水平,耕地保护的责任很重。各乡(镇)主要领导作为本行政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保护耕地的历史责任,守住全市251万亩的耕地保护底线。
  在保护耕地的同时,我市还要在节约集约用地上下功夫,认真清理闲置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用地、砖瓦窑用地等存量土地调查表明,尚有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数千亩。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皮凌在会上强调,要采取责令限期动工、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处置。要继续深化“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严厉查处“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行为,切实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上升的态势。(记者  贺春音  通讯员  叶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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