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咸 宁 走 向 世 界 让 世 界 了 解 咸 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ENGLISH

首页
新 闻 | 政 务 | 理 论 | 财 经 | 企 业 | 文 化 | 房 产
娱 乐 | 教 育 | 健 康 | 旅 游 | 生 活 | 图 片 | 汽 车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新闻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实话实说 >> 正文
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8-07-30
稿件上传:lisha
  报载,珠海拱北环卫所的工作人员清晨巡查时发现,一条路上的3个90公斤重的铁质垃圾桶不翼而飞。短短三个多星期,15个垃圾桶连续被盗。
  时下,破坏公共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公用电话亭话筒不翼而飞、消防栓栓盖被卸、景观灯被砸,等等这些不文明现象,损害了市容市貌,令人惋惜痛心。
  这些公共设施属于我们每个人,是大家共有的财产。能否保护好这些公共设施,不仅是市民社会公德的折射和其文明素质的考验,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缩影。
  公共设施,需要我们每个市民珍惜保护。笔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主人翁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仅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规范,还要勇于监督,对任何损坏、盗窃公共设施的不良行为大胆地举报,使缺乏社会公德的人受到人们的同声谴责,使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玫昆仑)

上一篇新闻:
下一篇新闻: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咸宁日报简介 南鄂晚报简介 咸宁新闻网简介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主管: 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委宣传部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咸宁日报社
      ©2005-2006 xnnews.com.cn 网站信箱 xnnews@163.com 鄂ICP备06018974号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26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126935
     未经咸宁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