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是春耕生产黄金季节。农村信用社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投入大量人力,将贷款送到农户手中,支持农业生产。
然而,笔者从某金融机构近期对辖区内开展支农贷款运作情况跟踪调查的结果看到,少数贷款户尚未改变“农贷到我家,任我咋样花”的观念。将农贷资金或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留作请客送礼之用,或投入家庭建设,或在取得贷款后,把钱转借给他人使用。尤其令人扼腕的是,极少数嗜好“带彩”的娱乐者将农贷资金当作赌资……如此种种,使得投入农业的信贷资金大打折扣。
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及农民从事多种经营的小额农贷,其额度一般在3万元以下,农户可凭信用社发放的贷款证在服务时期内随时获得贷款。它具有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利率低的特点,合理运用好此项资金,无疑为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促进作用。
个别贷款户将其挪作它用,随意扩大贷款使用范围,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而且有悖于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级党政部门对农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长此下去,势必会受到国家信贷政策的制裁。相关工作者也应该正确引导那些存在“农贷在手,由我左右”的思想杂念者,切实转变信用观念,莫让农贷变得“忧伤、乏味”。(万礼 刘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