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某村与附近一家企业因土地问题长期纠纷不断,导致矛盾激化,该辖区司法部门立即带着普法材料下乡,宣传法制知识,反复调解,最终化解了这一棘手的难题。
古语云:“志不强则智不达,法不明则智不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农民群众在投身于市场经济大潮中,尤其要知法守法,才能驾驭自如、获取效益。事实上,不少农民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导致在各种经济活动中,上当受骗者有之;稀里糊涂触犯法律者有之;更有甚者,一些富裕起来的人因乱占耕地乱伐山林修庙造坟大肆挥霍,不仅行为违法,而且重新陷入贫困的现象,亦不少见。
因此,及时地送“法”下乡,有针对性地围绕土地补偿、村务管理以及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纠纷等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宣传法律基本常识,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只有这样,新农村建设才有保障。(蒋怀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