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各种形式的承诺、表态让人目不暇接,内容涉及文明服务、守法经营等,形式更是五花八门。在一些地方,传统的登报声明、上台宣誓已过时,动辄搞万人签名、全员街头宣誓,好不热闹。
但是,不少都只是承诺以后怎么样,效果如何就没人管了。热闹过后,领导那里有了交待,行评有了依据,总结有了数字例子,对外宣传有了典型。至于承诺以后怎么办,恐怕就没有多少人去考虑和落实了。
于是,万人大签名以后,很多人照样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乱丢垃圾。承诺不欺诈,市民拍手称快:现在买东西放心了!而实际上,假的仍然是假的,而且承诺还让假的披上了一件光鲜的外衣,更让你真假难辨……
究其原因,关键是“承诺”没有“诚诺”。试问,万人大签名、街头大宣誓后,还有几个签名、宣誓的当事人记得内容?
“承诺“更要“诚诺”。心“诚”了,承诺的内容才会牢记心中;心“诚”了,才会时时警醒自己,一旦违诺,就会脸红。只有到了这个境界,“承诺”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
真希望多来些“诚”诺,少来些形式的“承诺”。(周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