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咸 宁 走 向 世 界 让 世 界 了 解 咸 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ENGLISH
首页
新 闻 |  政 务 |  理 论 |  财 经 |  企 业 |  文 化
娱 乐 |  教 育 |  健 康 |  旅 游 |  生 活 |  图 片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新闻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实话实说 >> 正文
承诺更要“诚诺”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7-08-27
稿件上传:lijie

  时下,各种形式的承诺、表态让人目不暇接,内容涉及文明服务、守法经营等,形式更是五花八门。在一些地方,传统的登报声明、上台宣誓已过时,动辄搞万人签名、全员街头宣誓,好不热闹。
  但是,不少都只是承诺以后怎么样,效果如何就没人管了。热闹过后,领导那里有了交待,行评有了依据,总结有了数字例子,对外宣传有了典型。至于承诺以后怎么办,恐怕就没有多少人去考虑和落实了。
  于是,万人大签名以后,很多人照样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乱丢垃圾。承诺不欺诈,市民拍手称快:现在买东西放心了!而实际上,假的仍然是假的,而且承诺还让假的披上了一件光鲜的外衣,更让你真假难辨……
  究其原因,关键是“承诺”没有“诚诺”。试问,万人大签名、街头大宣誓后,还有几个签名、宣誓的当事人记得内容?
  “承诺“更要“诚诺”。心“诚”了,承诺的内容才会牢记心中;心“诚”了,才会时时警醒自己,一旦违诺,就会脸红。只有到了这个境界,“承诺”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
  真希望多来些“诚”诺,少来些形式的“承诺”。(周理勇)


上一篇新闻:
下一篇新闻: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咸宁日报简介 南鄂晚报简介 咸宁新闻网简介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主管: 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委宣传部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咸宁日报社
      ©2005-2006 xnnews.com.cn 网站信箱 xnnews@163.com 鄂ICP备06018974号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26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126935
     未经咸宁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