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梦
报载,怀化市鹤城区纪委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推行信访人员下基层“回访”制度,结合信访问题对象,根据案件矛盾、纠纷解决的难度确定“回访”人员。自从信访“回访”制度实施以来,有效预防了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实行信访“回访”制度,能够及时地解决老百姓信访事宜,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确保地方安全与稳定。
但是,我们有的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对老百姓上访漠不关心,能躲就躲,能拖就拖;有的甚至言语粗暴。殊不知,老百姓有急、难事在基层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一访再访,甚至越级上访不断。这样不仅拖扯了领导干部的精力,还影响了地方政府部门形象。
而今,鹤城区实行信访“回访”制度,每件信访事项都有专人负责,并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对信访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信访人的信访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即使信访事情一时解决不了,也会得到信访人的理解。这样一来,有利于融洽政府部门与老百姓的信赖关系,有利于促使信访问题最终得到合理合法地解决,从而化解矛盾,从源头上消除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其实,“世不患不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信访工作虽然是各项工作的“老大难”,但只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看问题,处在老百姓的立场办事,时刻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就会赢得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与理解,使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实行信访“回访”制度,就是处理信访工作的一种好办法。有了及时的“回访”,信访工作就再也不是“难啃的骨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