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招商引资已纳入各地重要工作。筑巢引凤,借“鸡”生蛋,发展本地经济,这本无可厚非。然而,有的地方招商引资不讲原则,不择手段,不顾后果,甚至出台逆法而行的所谓招商优惠政策,这就应该引起注意了。
报载,河南沁阳市发文宣布,“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享受的待遇有12项,其中包括车辆违法不罚款、不扣证;医院看病半价支付;子女入学自由择校;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等。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逼官招商”,先后有2名“局座”因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被摘“官帽”。有的按地方“土政策”规定外企可缓建工会;有的以工人不参保作为引资优惠政策;有的选美招商;有的免税几年;有的廉价圈地……这些名目繁多的“优惠政策”比比皆是。
这些“亲商”、“媚商”的作法危害极大。这些土政策,公然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左,败坏了社会风气,滋长了特权意识,极易造成社会不公。它们往往适得其反,容易招进污染企业,留下“烂摊子”。哪怕它们能一时提高政绩,但损害了百姓的长远利益,贻害无穷。
招商引资应顺其自然,要按经济规律和客观事实办事,不可打肿脸充胖子,不顾地方条件、环境和资源状况,霸王硬上弓。那些“标新立异”、炮制违法“优惠政策”的歪风应坚决禁刹。(周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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