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末岁首,各个单位都要算“账”,看年初承诺该办的事办了没有,办好了没有。即使没有办完办好的,也得向干部、职工们交待清楚,说个明白,以后想法弥补。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的单位年末岁首不算“账”,对年初所作的承诺不了了之。这些单位仅仅满足于应景式的口头承诺活动,做表面文章,缺少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下功夫抓承诺的兑现,导致承诺成了“空头支票”。殊不知,践诺既是检验每个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尺度,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承诺不践诺,就是为人缺乏诚信的表现。如此失信于民,怎么能执政为民?又怎么能取得老百姓的信任?
古人云:“言必信,行必果。” 既然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就应该勇于践诺,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即使未能兑现的,也要敢于承认,敢于解剖原因,更不能遮遮掩掩,蒙混过关。否则,将承诺变成了“空头支票”,失去的不仅是本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的信用,而且还会直接损害党和政府部门的形象与威信。年初承诺的每件事情做得如何,分量有多重,实质有多少,老百姓心里最清楚。只有勇于践诺,说话算数,老百姓才会真正满意和信服。(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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