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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改“禁语”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08-17
稿件上传:lijie

    东风

  时下,无论是逛街,还是逛公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禁语:“严禁践踏草坪,违者罚款20元!”“此处不准乱倒垃圾,违者罚款50元!”如此“严禁”和“不准”,多了几分粗暴,少了几分文明幽默,自然难以如愿以偿。
  本来,语言是人们传送思想感情的工具,不同形式的禁语反映不同思想感情。“严禁”和“不准”这样的命令式禁语,是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地位,对服务对象指手画脚,难免会产生不配合的矛盾。再说,禁语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组成部分,一条文明幽默的禁语,既可提高城市的文明品质,也可对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和谐。而这个“严禁”,那个“不准”,是难以让人有平等感的,只会使人生厌,从而背道而驰。
  其实,作为管理者,要达到教育的目的,应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尊重他人的角度入手,加以正确地引导,使所推出的禁语能让感到舒服一些,乐于接受与理解,进而支持和遵守。如把“严禁践踏草坪,违者罚款20元!”改为“您想空气新鲜吗?请脚下留青!”或“人类需要绿色,绿色更需要爱心!”是不是如春风、如山泉,令人动情呢?让人自觉遵守呢?
  “时速在25公里以下,可饱览本市美丽的市容;时速超过50公里,请光顾本市设备先进的医院;时速超过了70公里,请君安息吧!”马来西亚柔佛市这则提醒司机的禁语,既文明又幽默,人们乐于接受并遵守。但愿我国广大城乡多一些这样的禁语。

(《咸宁日报》2005年8月19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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