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昆
时下,在一起接着一起的煤矿安全事故中,几乎都有一个相同的细节,就是这些发生矿难的矿井在事发之前,都被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整改过。这不得不让人们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安全执法是否存在“点到为止”的现象呢?
不必讳言,有些安全检查确实名不符实。如有的本该检查的项目却不去检查;有的本该停产关闭的,却允许限期整改;有的本该整改还未到位的、办证还不齐全的,却允许继续开工生产。如此安全执法“点到为止”,难怪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呢?
既然是安全执法检查,就得查出问题,揪出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凡不能整改到位的,应该一律关停。如果查出了问题,揪出了隐患,而不去整改,这不是“行百里半九十”,跟没有检查有什么两样呢?这种“点到为止”的检查,实质上是抱着一种侥幸、应付、塞责的态度,是一种不讲原则、不负责任甚至是失职渎职的表现。究其根源,关键是当地政府领导为了“捂盖子”。殊不知,纸是包不住火的。如此“点到为止”地进行“捂盖子”,必然会导致矿毁人亡的灾难性后果,给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俗话说: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这不应该成为一句空话。作为执法者,尤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点项目,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切忌“点到为止”。应该一查到底,一举歼灭,不消除隐患决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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