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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许克振到市公安局调研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12-20
稿件上传:liuhuafang

  本网讯 记者郑福汉、通讯员艾志伟、吴新亚报道:19日,市委书记许克振在市公安局调研时强调,要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国宪,市法院院长侯旺发、市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参加调研。
  在详细听取了我市公安部门关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一霸四强”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后,许克振指出,我市公安干警大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治安,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安部门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当前,我市经济形势日益好转,咸宁正进入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市直国企改革的顺利推进,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民间创业热情日益高涨,我市呈现出政通人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继续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许克振强调,当前我市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安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问题: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发展变革过程中必然引发利益调整,由此产生的各种矛盾不断增加,公安部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深入思考,冷静应对,从思想上、心理上、措施上做好准备,防患于未然。
  许克振要求,坚持严打斗争不放松,坚决遏制刑事案件的高发态势。公安部门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政治稳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不断研究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公安工作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安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要加强学习,研究分析,提高工作水平。要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促进社会发展。一个地方要发展,环境是关键。公安机关要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创业者、投资者提供优良的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从严要求,从严治警,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大投入,推进科技强警,从优待警,保证公安机关的工作经费,保证公安民警的经济待遇和办案经费,确保公安机关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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