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陈大银
通 讯 员 熊党生
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咸安区泉塘村办公楼的一间空房里,看到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报纸。她叫刘肃豫,今年86岁,娘家是江西,嫁到内蒙古。后来,与丈夫一起到泉塘村原砖厂打工,住在职工宿舍。她的丈夫1996年去世。原砖厂停产后,无儿、无女、无亲戚的她,被泉塘村原支书郑德福安排住在村委会办公楼,把她的吃、穿、住、医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郑汉平接任支书后,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刘肃豫老人:找有关单位为她转了城镇居民户口:为她向民政部门申请了低保,每年冬天,村里发给200斤木炭;每年年关,发给400元过年费;安排村妇联主任将民政部门发的“4个5”50斤米、5斤油、5斤肉、5斤蛋送到她家。刘肃豫老人患病,村委会全额报销。在吃、穿、住、医、葬“五保”基础上,再加“三保”:保用电、保用水、保看报。刘肃豫有文化,村里出钱为她订了1份《武汉晚报》、1份《南鄂晚报》。
如今,刘肃豫老人逢人便说:“村干部对我这样好,我这个外地孤寡老人,真是落到‘金窖’里,成了百事不愁的‘八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