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一天,作为儿女,生活中的每一天,你都为父母做了些什么?你又知道老人需要什么吗?下面这组报道或多或少能给那些远离父母的儿女们一点启示。

老人再婚,儿女应该支持
□记者 徐育军
孤独单身老人再婚原本无可厚非,作为家人和社会应当予以充分理解和支持,针对这一话题,昨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不少老人想再婚,却遇到许多“拦路虎”,不尽如人意。
昨日,记者从咸安民政婚姻登记处了解到,截止10月底,咸安、温泉共有3200多对男女走进婚姻殿堂;60岁以上老人再婚的,却不足20对。为何老人再婚这么难呢?
咸安民政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伍小姐介绍,前来进行婚姻登记的老人很少,目前社会上老一辈人思想还比较守旧,认为再婚是“老不正经”。他们到婚姻登记处都是匆匆来匆匆去,生怕别人认出。有些老年人怕再婚引起家庭财产纠纷不好解决,与子女闹翻了影响家庭和自己的形象。有些老年人怕再婚后与双方子女关系不好相处,如果搞僵了,会落得个无人养老送终的下场。
除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子女这一关难过。有些子女对老年人再婚不理解、不谅解,不愿接受后爸后妈,认为老年人已儿孙满堂,不愁吃穿,还结什么婚。有的子女认为老年人再婚是“老风流”,给子女丢面子,不支持老年人再婚;有的子女怕老人再婚后家庭财产受到损失,因而反对者多。记者采访多位单身老人的子女,他们一致反对老人再婚。都认为,父母再找一个后爸后妈,赡养成一个老大难问题,还有双方子女,财产都难理清。“我辛苦赚点钱,总不能以后为赡养一个后爸后妈吧?”家住温泉的张女士直言不讳。
记者感言:
老人有老人的爱好,有老人自己特有的交往圈,有老人自己的感情生活。对丧偶老人的再婚,不论是社会,还是子女,都要从心底里表示热情欢迎,这是人类进步的一个标志。让老年人安度晚年,不能只是满足于为其提供物质生活保障,更需为其创造丰富的精神生活和感情生活。单身老人再婚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既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又有益于社会和家庭和谐。希望全社会都应关心支持单身老人的再婚问题。

老年公寓门庭冷落
□记者 饶坤亮
昨日一大早,记者来到温泉城区唯一的老年公寓——岔路口“星光之家”。虽然是深秋,公寓庭院里的花卉仍然翠绿吐蕊,芳香扑面;公寓套房里洗衣机、彩电、冰箱、热水器等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可这家温泉城区唯一的老年公寓自去年创办至今,最多时也只有3名老人入住,而目前仅有一人在此养老。
当记者举起相机要给这位姓“王”的老人拍照时,老人有意识地别过脸去,不愿面对镜头。该公寓负责人杨祖文告诉记者,老人其实不姓王,姓潘。老人为何不愿面对公众,又不愿用真名示人呢?!杨祖文说,世俗观念影响了潘老头。
据杨祖文讲,养老送终,是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现实中,有的子女因出外打工,或忙于工作,担心对老人照料不周,于是将老人送到老年公寓自费代养,这无疑是解决老人养老的一个好办法。可又受世俗观念的影响,这些子女担心被人说成不愿养老,背上“不孝”的恶名;老人自己也怕被人指为“孤老”,或给子女带来骂名,就造成了目前老年公寓不景气和潘老头不愿用真名的原因。
据了解,我市60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29.8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0·78%,我市已步入老龄化地区,养老问题会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兴办了老年公寓,但全市到老年公寓代养的总人数不足400人。随着社会发展,工作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独生子女将要赡养4位老人的担子会越来越重,将老人送到老年公寓代养将来仍是最好的办法。

老年人优待政策,你在哪里?
□记者 傅洪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在乘车、医疗、参观、游览等方面应当享受优待和照顾。我市老年人能享受到什么样的优待?连日来,记者走上街头,进行了一番调查。
去年9月,省物价局出台规定,要求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对70岁以上老年人一律免票,对年满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半票。据了解,市物价局对市内各景区传达了该价格文件,优惠规定现在依然有效。但是,记者了解到,全市只有少数几家旅游景点执行了这一政策,即便在执行了老年人门票优惠政策的景区景点,也未在售票窗口明确说明。
部分城市规定,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受一定的优待政策。据悉,我市老年人乘公汽通山车票全免、赤壁减半,这些优待政策也仅限于七十岁以上持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其它地区则暂无优待。市公交公司负责人称,营运公司改为民营后,对老年人实行优待将导致运营成本上升,公交公司难以承受。根据省政府规定,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厕免收如厕费。记者走访温泉城区几家公厕发现,只有极少数公厕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市老龄委有关人员称,我市一些公厕实行个人承包,部分承包者担心影响个人收益而拒绝对老年人免费。
老年人优待政策在其他地区还涉及就医等方面,记者通过采访得知,老年人优待政策在我市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很多单位和部门将未执行老年人优待政策,解释如影响了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收入管理程序。诸如此类的理由,使原本令老年人欣慰的优待政策,几成一纸空文。
目前,我市城镇老年人8万多人,而我市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地太少,活动中心接待力也有限,活动资金匮乏。面对日益增大的老年群体,想想自己的老年,我们现在不该为老年人多做点什么吗?!
老年市场欠把“火”
□记者 宋青 吴青朋
重阳节到了,家住万年路附近的张女士本想给家里的老人买点礼物,可走遍温泉城市大街小巷,没有发现一家规范的老年人用品专店,最后收获甚微。
在机关单位上班的刘先生说:“现在给老人家买衣服真是太难了。”
一家商场的负责人说,现在老年服装要样子好,价钱还必须大大低于年轻人的服装。因为老年人买东西比较理智,要求价廉物美的那种,既然是不挣钱,谁又愿做那赔本不赚钱的事情呢。专为老年人设计的服装,一旦卖不出去,就不是简单的降价可以解决了的,很可能就“死”在仓库里了。
就老年消费市场为何如此平淡的问题,市老龄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一方面是商家经营观念滞后,一方面是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较之年轻人要逊色得多。由于受传统文化及自身生活经历的影响,如今的老年人大多崇尚节俭。这种相对滞后的消费观念,在某种观念上限制了老年消费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该负责人还说,虽然老年人市场的状况不是很乐观。但是,市场的开发空间却很大。以保健品为例,由于老年人体能逐渐下降,他们在护理、保健等方面的消费需求已形成巨大的购买力,目前老年消费市场只有保健品一枝独秀,其他市场和服务还有待进一步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