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亮时,市民如果走到人行横道半中央,应该怎么办”、“园林、环卫部门的洒水车属于公益车辆,在城区是否享有特殊权益”、“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帽要受到什么处罚”、“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撞到行人该如何定责”、“交警大队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中开展了哪些工作”等等各种关于交通安全知识、交通法律法规存在的疑问在上周五百姓问政的现场都提了出来。
2008年3月底,咸宁市交警二大队在市区内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开出第一张罚单开始,我市打响省级文明城市的交通安全战役。为不断深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确保城区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积极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做到行车有序、停车有律、行路有礼,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净化、亮化、美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主动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本报特意请来市交警二大队负责人参加百姓问政,就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市民应该注意的一些文明行为,和交警将要做的一些工作答市民提问。
参与嘉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郑飞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温泉中队中队长 李运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永安中队指导员 熊 斌
现场花絮
大学生来问政
带着两页纸的问题,专程提前半小时赶到百姓问政现场,活动中途提问半个小时,仍意犹未尽,最后听完现场所有的提问与解答后,终于满意而归。
上周五百姓问政现场,一位来自咸安的陈小姐,格外引人注目。据了解,陈小姐是咸宁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在学校里她经常和同学讨论一些交通安全问题,例如,电动车违规怎样处罚、对机动车超速应该怎样处罚等等。讨论多了,大家的问题也就多了,却没有机会得到解答。
4月15日,无意中得知,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负责人将参加4月18日在南鄂晚报举行的“百姓问政”活动。陈小姐和同学们就商量派出代表参加此次活动,解除心中疑惑很久的问题。经过推荐,陈小姐被选举出来参加这次活动。
4月18日上午8点30分,陈小姐就赶到百姓问政现场请求记者一定让她先提问。活动开始后,拿着事先准备好的问题,问了半个小时仍感觉意犹未尽,就继续待在活动现场听着负责人解答其他市民提问并不时做下记录。
上午10点30分左右,活动结束,陈小姐终于满意地说道:“今天总算没有辜负同学们的期望,记下了20多条交通安全知识。以后我们也会经常参加这种活动的。”(葛利利 周泉)
问政实录
问:日常生活中,经常看见一些市民、学生过马路时,无视红灯存在,红灯亮了后还向前冲,出现这样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该如何解决?
答:以前对于这种不安全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只能做一些劝说教育。现在我市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通行也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考核标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就深入学校、社区、街道并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开展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宣传,指出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的安全的交通行为规范。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在3月底,我们对行人、非机动车辆进行整治,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目前我们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横穿马路主要是劝止和警告教育,有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处以5-50元罚款。我们还印制了袖标、小红旗,让其在马路上执勤切身感受不文明行为带给他人的不便。
问:摩托车是否该走机动车道?机动车如果在人行道上乱穿乱撞,撞到行人该如何定责?
答: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类应该走机动车道。机动车是不能随意在人行道上乱穿乱撞的。如果行人在正常行走的情况下被机动车撞倒,机动车负全责。
问:摩托车的驾驶者是不是也要持证驾驶呢?
答:摩托车驾驶者是一定要执证驾驶的。你所放映的问题是现在市场上出现的所谓48型的助动车、助力车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的划分只有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分,绝对没有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第三类车辆。对动力传动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的车辆都视为机动车,机动车上路就必须有牌证,持证驾驶。
这类车辆有的是达不到国家安全质量标准,不予认可,不能上牌办证的车辆,有的是可以上牌办证,商家为了逃税故意不给正规合格证和正规机动车销售发票。他们对购买者说:“这类车不用上牌,不用办证,交警管不着。”进行欺骗、误导。
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车辆是要坚决予以整治的。在此希望市民不要购买出具不了正规合格证和发票的这类车辆,以免自身利益受损。同时希望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能严格管理。
问:街上时常可以看见,很多人骑摩托车因不带头盔被交警拦截下来罚款,而又有很多骑摩托车没有带头盔的人在交警面前呼啸一过,我想问问是不是交警看心情决定是否拦截罚款,交警心情好就不拦截,心情不好就拦截?
答:目前,交警部门对于不戴头盔而行车驾驶的违法行为,是重点管制的行为。工作是有阶段性的,戴不戴头盔的是要看市民的自觉性。黄先生反映的现象确实也存在,但绝不会因为交警的心情决定罚不罚款。因为执勤交警不可能及时地把每一个不戴头盔的驾驶员都拦截下来罚款。因此也就不能排除中途也有逃脱了或是交警没发现的不戴头盔的驾驶员。
根据相关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员不戴头盔行驶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处罚20到2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高低是根据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而定。就我市的经济情况而言,对于这类违法行为是处以罚款人民币50元,但对个别不能认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态度恶劣的驾驶员会施以重罚。罚款并不是目的。
问:请问办理摩托车驾驶执照需要哪些条件?
答: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身体健康的公民, 另外须持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到所在居住地的辖区办理。
问:目前我们身边“摩的”的现象仍然存在,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彻底取缔?
答:打击两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这项工作我市运关部门一直在开展中,我大队一直在全力积极配合运管部门,而且取得了很大成效,“摩的”明显减少,但这项工作是非常艰巨的,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整治。
在这里我们希望,广大市民为了城市发展,为了自身安全不要乘坐“摩的”,让“摩的”没有市场。
问:全市市区道路,到处都在进行市政建设工程,路面被挖开很多,一些车辆的乱停、乱靠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花坛一带,交警部门有没有管理整治?
答:在城市建设中,乱停乱靠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现在道路两边整修,这种现象更是常见。对于没有把车辆停在停车线内的车辆,只要交警执勤发现将一律受到处罚。
花坛一带是温泉城区的繁华路段,一直没有社会公共停车场,旁边的商场、文化广场等也都来建停车场,给市民带来极大不方便,我们大队只能在花坛周围有条件的位置,而又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施划少量停车泊位。但远远解决不了问题。
问: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中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在政府牵头下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全力开展第二阶段麻木整治工作;二,充当主力军坚持不懈,做好政府的“限时禁行”工作;三,对城区道路所有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增补和重新施划;四,开展对乱停乱靠、超速、车子违章掉头、无牌无证、无证驾驶、假牌假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活动;五,从三月底开始对行人、非机动车,不走斑马线、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进行专项整治;六,对货运正三轮擅自装棚,违法载人进行整治;七,深入学校、社区、街道进行讲课,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文明交通行为规范,共创文明城市。
问:目前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对电动车怎么管理的?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把电动车纳入非机动车类进行管理。目前,我大队主要是对电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靠路边行使,违反交通信号,随意横穿马路进行管理。一般都是劝告教育,有时按89条规定处以5—50元处罚,不接受处理的暂扣车辆。
问: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帽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驾乘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罚20-200元。
问:怎样判定机动车有没有超速?一旦超速怎样为其定责?
答:超速行驶是马路五大杀手之一。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各种道路都因地制宜进行了限速规定,立有限速交通 标志牌。如果机动车行驶时速超过这条道路限制的时速规定就是超速行驶。例如,温泉和咸安的城区道路限速是时速50公里。那么车辆行驶速度超过时速60公里就会被电子警察抓拍,超过时速75公里就属于超速50%。《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速50%以上处以200——2000元处罚,记6分。
问:哪些车辆属于特种车辆?
答:按《道路交通法》规定,如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消防车都属于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这类车辆不受时速、方向及交通标识的限制。
(记 者 程 统 葛利利 吴青朋 朱志茹 黄兰芬 实习生 周 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