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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10.21”网络假烟案侦破始末
来源:南鄂晚报 时间:08-04-21
稿件上传:liuhuafang

  阅读提要:两年前,赤壁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从查获一条假烟开始,历时733天,行程数万公里,足迹踏遍11个省的19个县市区,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查获假冒卷烟50.14件,捣毁制假窝点一个,查封藏烟窝点3个,查证分销假烟点30余个,收缴制假设备卷烟机、接咀机各一部,成功摧毁了一个集制、运、贩、销、藏为一体的网络团伙。该案共涉及全国8个省(市)13个县市区,涉案值达500余万元,涉案人员达45人。近日,赤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对相应涉案人员作出处罚。此案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评为07年最有影响的五大打假案件之一。

  一条假烟牵出大案
   2005年10月21日,赤壁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该市一零售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假烟一条。通过调查这条假烟的来历,一个名叫“家伟”的年轻人逐渐进入调查人员的视线。通过近一个月的监控,稽查人员发现此人行踪十分可疑,有贩卖假烟的重大嫌疑。
  2005年11月21日,烟草稽查人员在该市公安局派驻烟草部门公安特派员的配合下,对家伟住处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假黄鹤楼、白沙等品牌卷烟257条,标值2.6万元。
  经询问,陈家伟称自己是一中专学校在校学生。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办案人员决定暂不进行处理,暗地里加大对陈家伟的监控。没过多久,发现他经常与一30岁左右的男子同乘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赤壁火车站附近出没。
  2006年1月24日晚23时左右,稽查员在赤壁火车站广场截停一辆面包车,车上人员发现有人追踪后逃跑。经查,面包车内有黄鹤楼、九州腾龙、湖之韵红金龙等三个品牌卷烟共计950条,经鉴定,均为假烟,标值5.093万元。
  由于案值较大,烟草部门及时将此案移交赤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烟草部门派员配合。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很快查明逃跑的两名男子的身份。嫌疑人陈家伟,真名叫黄东明,男25岁,福建省诏安县霞葛镇溪东村人。2002年考入咸宁某中专学校,2004年因打架被该校开除。但他为了掩饰自己假烟贩子的身份,又于2005年,化名陈家伟考入咸宁某学校。嫌疑人龚某,男,30岁,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人。
  摸清黄东明、龚某的底细之后,专案组开始查找两人的行踪、假烟的来源及运输途径。调查结果令专案组大吃一惊:黄东明、龚某先后30次到火车站托运部提货,累计达80个包裹。经初步推算,此案案值至少在160万元以上。至此,黄东明案件由最初的一条假烟引出了一个大案要案。

  潜逃案犯兴风作浪
  黄东明案件绝不是简单的个案,很可能是团伙作案,抓捕黄东明势在必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专案组得知黄东明人在广州。专案组决定一面发出通缉令追逃,一面由办案人员到广州,对黄东明可能藏匿的区域布设眼线。
  2006年5月,侦查人员发现黄东明、龚某等在京珠高速公路一带活动。通过在高速公路赤壁服务区蹲点守候,5月25日,工作人员现场抓获承运司机一人,一男子逃跑。经讯问,司机来某交代,逃跑的男子是货主叫黄东明。专案组人员对车上货物清查,发现有红金龙、芙蓉王两个品牌的假烟382条,标值14000元。2006年10月19日,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黄东明被抓获。专案组于10月23日将黄东明带回赤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执行了刑拘。10月28日,龚某在赤壁落网。
  审讯中得知,该团伙的假冒卷烟在赤壁本地还有两名主要售假下线。另外,咸宁的佘某,洪湖的吴某、林某、岳某也曾在黄、龚手上拿过部分假烟,但黄、龚对其上线拒不交代。
  专案组经过研究分析决定,先从外围查证黄、龚的违法犯罪事实。通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专案组在洪湖获得一个重大线索:黄东明在一次送货的时候无意中提到他的卷烟是他叔叔提供的,而且要多少有多少。专班立即将该情况反馈公安机关,通过突审,黄东明终于交代了他所贩销的假冒卷烟都是他叔叔黄某提供给他的,每次按需供货,通过广州铁路货运部把假烟托运到赤壁销售。
  办案人员从网上调查发现,黄某是2004年河北沧州特大假烟案的在逃主犯,现在广州。公安人员不辞辛苦,夜以继日地对所抓获的涉案人员进行了突审,终于弄清了黄某在广州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详细情况。2007年5月25日,专案组一行8人再赴广州抓捕黄某。经过几个昼夜监控,在广州白云区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5月29日一举将黄某及其司机唐某、马仔江某在一辆运输车内抓获,并在运输车内查获大量用于制假卷烟盘纸和水松纸等辅助材料。
  黄某,男40岁,福建省诏安县人。系2004年河北沧州特大假烟案的在逃犯。在沧州特大假烟案中主要是负责提供制假烟的原材料和假烟销售,系该案主犯。

  涉案人员纷纷落网
  此案案值巨大、涉案人员多,是一个国家级的网络案件,其制假窝点和来往账目必须找到。2007年7月25日,专案组民警到达广东后,在广东茂名电白县,找到了黄某的制假窝点。
  8月4日,鄂粤两地公安、烟草部门联手采取行动,将这一制假窝点捣毁。现场收缴卷烟机、接咀机各一台,还查获大量其他制假配套设备和原料,抓获提供生产窝点的房东林某(另一房东潘某外逃)。专案组立即派员赶往广东,通过几天的调查发现黄某银行账目来往记录达一百多页,且汇款地不仅仅有湖北的武汉、赤壁、咸宁、洪湖等地,还有从北京、天津、上海、四川、云南、深圳、广东等地汇给他的大笔资金,累计高达500多万。广东制假窝点捣毁之后,专案组乘胜追击,先后多次采取行动,抓获涉案人员32名。至此,一个集制造假烟、窝藏、销售于一体的网络烟案终于落下帷幕。
  经查,此案主线共有三条:一是广东茂名电白县以黄某、林某、潘某为主的制假上线。二是赤壁线以黄某等7人为主的贩运、分销线。三是以林某、岳某等人为主的销售下线。其制贩售假方式主要是由黄某等提供所需的卷烟品牌,黄某在广东制造,通过伪装后利用铁路运输到赤壁市火车站,由黄东明等到铁路火车站提货,存放于赤壁市某住宅小区内,再以赤壁市、洪湖市为中心,向武汉、咸宁、赤壁、洪湖等地辐射。
  2007年9月28日,案犯黄东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五万元;龚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三万元。
  2008年3月,赤壁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记者  艾菊桂  何成   通讯员   彭刚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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