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讯 通讯员廖双河、徐良干报道:“多亏了‘民事助理’为我解难,否则我这病不知要拖到哪一天。”日前,康复出院的通山县杨芳林乡新丰村农民付望和激动地说。付望和家庭贫困,因无钱治病,只好抱病卧床。任新丰村“民事助理”的乡党委书记华成浩进村走访获悉后,急忙将付望和送进了县医院。
今年以来,通山县全力推行乡镇干部任村“民事助理”制度。根据村组区域范围,每个村明确2至3名乡镇干部兼任“民事助理”。其主要职责是:通过设立民意箱、开村民代表会和入户征询等形式摸准村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信息;当农民生产生活出现困难时,要无条件地帮助出主意、解难题;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三农”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了解村情动态,化解矛盾因素,维护农村稳定。
在工作实践中,有的乡镇向农民发放“干部名片”,将“民事助理”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打印出来供农民急时寻呼;有的乡镇实行“干群恳谈会”制度,每周明确固定日期进村与群众面对面交谈;有的乡镇实行“为民代办”制度,农民需要到乡镇和县里有关部门办事的,由“民事助理”跑腿代办;有的乡镇建起“上下连动”机制,村“民事助理”与乡镇部门和县直机关建立“绿色通道”,以便及时获取政策、信息、科技等方面的帮助。
据不完全统计,推行“民事助理”制度以来,全县乡镇干部进村走访村民20余万人次,进行各类宣讲活动2500余场次,化解邻里、村组矛盾2300余起,为民办实事67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