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贵州省委下发文件,规定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边界迎送,不准警车开道、超标准接待,严禁公款消费,并且把公务接待费列为机关政务公开内容。
近年来,虽然上级多次发文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但一些部门的领导却将上级精神束之高阁,不要政策要“面子”,不讲原则讲“感情”。按工作餐接待怕丢面子、伤感情,更怕得罪上级领导,明明有机关食堂却要进高档酒楼,有单位招待所却要住星级宾馆,使公务接待费用居高不下,败坏了党风和政风,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群关系的不和谐。
实行“阳光接待”,将公务接待费纳入机关政务公开范围,把公款吃喝的明细开支在单位公开,既有利于增强公务行为的透明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又有助于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真正为基层办好事、实事,值得提倡。(陈开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