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咸 宁 走 向 世 界 让 世 界 了 解 咸 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ENGLISH
天气预报
首页
新 闻 |  政 务 |  理 论 |  财 经 |  企 业 |  文 化
娱 乐 |  教 育 |  健 康 |  旅 游 |  生 活 |  图 片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新闻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今日小议 >> 正文
市民,切莫乘坐“摩的”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7-06-16
稿件上传:liuhuafang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市区“禁摩”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然而,随着工作不断深入,“禁摩”难度愈来愈大。偏僻街道有“摩的”,夜晚和假日有“摩的”,甚至在执法人员值勤的时候,也有载客“摩的”招摇过市……“禁摩”之难,难在哪里?这恐怕与一些市民不支持、不配合有很大关系。
  据执法人员介绍,一些市民贪图一时之便一已之利,仍然选择和乘坐毫无安全保障的“摩的”,有的甚至与“摩的”串通一气,欺骗执法人员,使非法营运的“摩的”,拥有一个源源不断的黑市场。
  每一次乘坐“摩的”,都是在给自己和他人增添不安全的隐患,都是在给城市管理制造麻烦,都是在宽恕和纵容“摩的”非法营运。这个道理,绝大多数市民都懂得。可为什么总是有人违背它呢?明知故犯的原因是什么?
  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解释。有的人说是图方便,“招手即停,随叫随到”;有的人说少花钱,“两块钱跑几里路,比的士便宜”;有的人认为事不关己,“禁摩是政府的事,是领导的事”;有的人眼睛盯着别人,“我不坐摩的,有人还是要坐”……不同的心态,不同的“理由”,却反映出同一个问题——这些市民缺乏文明意识和城市观念。他们只贪图自己的方便,而没考虑到他人的安全;只注意到眼前的利益,而没有考虑到长远的利益;只讲求个人方便,而没有考虑到整座城市的形象!
  “禁摩”成败,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的素质。作为城市的主人,每一位市民既是“禁摩”工作的受惠者,又是不可或缺的责任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城市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自觉抵制“摩的”。(陈 新

咸宁新闻网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上一篇新闻:
下一篇新闻: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咸宁日报简介 南鄂晚报简介 咸宁新闻网简介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主管: 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委宣传部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咸宁日报社
      ©2005-2006 xnnews.com.cn 网站信箱 xnnews@163.com 鄂ICP备06018974号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26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126935
     未经咸宁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