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近期“三农”重点工作之一。全市各级各地要认真领会精神,把握实质,又好又快地推进林权改革工作。并要以此为契机,加快全市荒山开发进程,努力实现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
一、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林权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配套和完善,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要求。林地和耕地一样,都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其重要的经济来源。在我市山区,多数林农离不开林业生产,离不开林区生活,离不开林地的保障。当前集体林业存在产权不明、机制不活、流转不畅等问题,影响了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加快林权制度改革,这是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必将有力推动咸宁上下又一次思想大解放,生产力大发展,再次点燃农民兴林致富的希望和热情。二是林权改革是提升生态产品和木材供给能力、维护生态安全的根本途径。集体林业用地面积大,自然条件好,扩大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质量的潜力很大。通过林权改革,不仅可以有效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维护生态安全发挥重要作用,而且能够大幅度提高木材供给能力。三是林权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林地改革是关系农民走出穷困、走向富裕的重要政策,必须打破产权不明、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的僵局,以生产力的解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权改革不仅可以让农民拥有更丰富的生产资料,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而且可以有效释放山地资源潜力,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林区和谐稳定。
二、客观分析形势,重点把握好林权改革的关键环节
集体林权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各地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确权到户要结合实际,谨防“走过场”。改革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对集体林地和林木进行确权。开展确权,要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制定确权方案,细化具体操作办法。要大力推广“确权不确地,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改革模式。这些形式可以不分山、不分林、不分地,但是必须分利、分股、确权,体现和保障农民的平等权益。通过联户经营、股份经营、合作经营以及集体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发挥林业产业的规模效益。
(二)制定方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林权改革没有唯一的理想模式,必将是多种形式并存。情况各异的林情社情、千差万别的林地类型、复杂多样的林种结构,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农民是改革的参与主体、受益主体,也是决策主体、监督主体,必须走群众路线,把政策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交给群众,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关键是要由农民决策,不能搞行政命令,更不能包办代替、强制推行。
(三)管理机制要改革创新,切忌墨守成规。各地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林业管理机构和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林业改革势在必行,不可回避,早改早主动;林业改革难点在乡镇、重点在基层。
林业管理站要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驻机构,实行“以钱养事”机制;对承担林政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管理等管理职能的林业基层事业单位,要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对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逐步改制,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加快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改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同时,还要及时调整和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科研推广等支持政策,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林权改革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
第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林权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是林权改革的领导者,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市州加强指导,县市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联动机制,在全市形成“四级书记抓林改”的良好氛围。主要领导要加强政策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当好参谋,搞好综合协调,提供优质服务;财政税务部门要负责改革中各项税费政策的落实、监督和检查,积极落实工作经费;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林改氛围;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
第二,要先行试点,稳步实施。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市采取先试点再铺开的办法,第一批启动三个试点县,其中通山县、赤壁市属全省试点,咸安区为市级试点,所有乡镇全面铺开。其余三个县按要求进行林改试点,用两年时间完成林改任务。严格规范、阳光操作,坚决落实森林资源管理领导责任制,防止借林权改革之机破坏森林资源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各地在组织实施前,要广泛宣传改革政策,层层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改革政策深入人心,改革过程有条不紊。同时,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要求,注重改革质量和效果,坚持进度服从质量,不简单冒进、不急于求成,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林权改革取得实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第三,要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操作,妥善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在坚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前提下,要确保经营主体享有充分的处置权,取消限制自主经营和流转的“土政策”,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经营,允许林农自主销售木竹,充分挖掘林地的经营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对商品林要放活,对残次林和灌木林的改造要放宽;重点管好公益林,管死乱砍滥伐。二是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改革首先要保证农民的利益,确保农民多得利、得“大头”。同时要保证村组集体组织拥有必要、合理的权益,引导其通过搞好社会化服务、多渠道盘活林木资源,来分享林业发展改革的成果。三是处理好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的关系。在改革的方式和集体林经营管理的具体形式上,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创造,由农民自主选择。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好有关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服务协调工作,但不能包办代替或强制推行。要切实抓好荒山荒地的改革问题。对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直接分包到户,也可在确权到户的基础上,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依法流转,引进资金、技术和大户统一开发造林;或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的流转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加强管护,确保成林。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对集体所有荒山荒地不论采取哪种改革方式,都应该明确绿化期限,将荒山荒地尽快改造成花果飘香的金山银山。四是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改革中要注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宣传改革政策,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对借改革之机强行流转山林、与农民争利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征林地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改革时机和条件不成熟的地方,不能片面地赶进度、不能急于求成,做到难中求进、稳中求胜。总之,要通过深化林权改革,进一步增强林业的活力,挖掘林业的潜力,发挥林业的效益,促进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四、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荒山资源开发,形成向荒山进军的热潮
咸宁现有宜林荒山很多,面积很大。全市800多万亩山林中,真正生态效益好、经济效益好的林分,包括100多万亩竹林大概不会超过300万亩,除此之外,全市应该还有一半属于低产低效林、灌木林和荒山荒地,开发利用的潜力非常大。在咸安调研时看到,沿途的几万亩低山都是残次林、灌木林,很少看到经济林;对效益差的林份,要下决心加快改造,栽植水果、花卉苗木和高效经济林,不说种花卉,就是种草,也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我们现在城市绿化到处需要草坪,但只能到外面买。我们这次到浙江考察,整个浙江,几乎看不到种粮食的,不是种水果就是种草,还有花卉苗木。咸宁不是国家管理的重点,我们有充分的自主权来调整种植结构,来加快农业经济发展。但我们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关键是什么问题呢?还是思想观念问题,是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僵化,解放不够。我们习惯于传统农业,因为搞传统农业领导干部少操心,一年四季,按部就班。知识也不需要更新,也不需要熟悉新的科学技术,也不需要组织老百姓,也不需要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山多林多是我市的一大特色,一大优势,一大潜力。特别是我市雨量充沛,年均1500mm以上;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土壤深厚,非常适宜各种植物生长,发展林业的前景非常广阔。我们要下决心加快结构调整,花大力气搞好荒山开发,向荒山要效益,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
第一,科学规划设计。市委、市政府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挂帅,市县两级要成立领导小组;农办要牵头,把“向荒山要效益,再造一个咸宁”的总体规划做出来。尽快搞清楚各县(市、区)荒山究竟有多大的潜力,摸清楚各县(市、区)有多少任务,计划每年干多少,几年完成。总之,全市要用3—4年时间,把荒山消灭完,把低产林、灌木林开发出来,这才是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情。5—10年以后,老百姓开始受益。我们要有大局意识,要有长远眼光,从现在开始,必须抓紧、必须做好、必须干出实效。
第二,研究政策措施。尤其是要放宽政策,用政策调动开发荒山的积极性。在开发荒山这个问题上按照通山模式,动员各级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来参与荒山开发,谁开发、谁受益。要把国家的政策吃透,中央有政策就可以放开手脚干,国家没有禁止的也可以摸索着干,“非禁即入”,放宽所有的限制。再一个就是加快林地流转,实行有序流转。开发荒山,需要一定的投入,在我们这个地方资金投入不足是个问题。要把多种资金,如国家造林资金、扶贫资金、农业扶持资金等国家所有的资金捆在一起,不能撒“胡椒面”,要支持一些重点项目的开发;金融部门要研究开展用林权证抵押贷款的金融扶持政策。林业部门对改造低产林、灌木林要大力支持,而对滥砍乱伐成片森林资源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第三,加快招商引资。我们必须走企业化的路子,引进外资,组织动员一些有实力的外地企业,包括本地在外发了财的老板回乡开发,他们有资金优势,可以实行规模经营,争取开发出更多的、连片的如500亩、1000亩甚至上万亩的基地。荒山开发仅仅靠当地老百姓是不行的。咸安引进几个老板开发,效果不错;嘉鱼县鼓励机关干部、个体业主投资开发,私有林比重超过90%。各地都有一些经验,要继续交流推广。咸安高桥引进了个武汉的老板,去年冬天开发了3000亩荒山,他出资开发,每亩地以一定的价格请老百姓帮助管理,收益后又与老百姓以一定的比例分成,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效果非常好,能引进这样的老板是最好的。真正大规模的开发,只能是利用优惠政策,引进外来投资者开发,我们老百姓既有租地的收入,帮着打工还有劳务收入。实际上荒山开发是一个长线投资,目光短浅肯定不行。所以招商引资很重要,必须想方设法。全市各级农业、林业部门除了抓正常的生产以外,还要大力招商引资。
第四,培植龙头企业。荒山开发出来以后,要提高效益,一定要有龙头企业带动,没有龙头企业,就没有好的效益。现在咸宁发展不少水果,我担心两三年之后,水果会积压成灾,现在要赶紧发展企业加工,发展冻库储藏,为规模发展水果产业作准备。现在我们种植的水果大部分是梨、桃,浙江很多地方栽植了胡柚;咸宁的气候和浙江相似,我觉得咸宁也可以种胡柚,他们有的我们也可以试种,不一定都象过去那样从湖南、江西引种。胡柚耐储存、耐运输,而现在我们这儿发展的桃子、梨子保鲜期太短,成熟期集中,不易保鲜储藏,量大价低,果贱伤农。所以说农业方面的龙头企业一定要抓紧培植,解除果农销售难的后顾之忧。
第五,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从今年冬季开始,坚持几年,市政府要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本届政府要实现这个开发目标。要组织金融部门对开发大户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资金帮助。咸宁潜力在山,前景也在山,只要我们下决心干,就能取得成绩。京山的一个乡镇,栽了18万亩的板栗,现在老百姓坐在家中一年就有几万元的收入;罗田整个县都靠板栗,板栗是坚果,耐储藏。茶油现在是最好的食用油,化癌、去脂。咸宁也可以发展板栗,也可以发展油茶,适宜咸宁发展的东西很多,关键是要搞出规模,规模上不去,加工就没法搞;规模上去了,加工就有希望。要实现农业产业化生产,一方面必须坚持不懈搞开发,扩大基地规模;另一方面必须抓好现有基地特别是竹、木、茶等资源的管理,提高产量,提高品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要搞几片高效、丰产示范基地,引种试验适应咸宁生长的经济林木、苗木花卉以及速生丰产树种。要加强科技推广,加快知识培训,提供技术服务。花卉苗木是赚钱来得快的投资项目,但是思想要开阔,不要死守桂花,桂花是咸宁的特色,但周期太长,见效太慢,经济价值也不高。当然特色不能丢,有个几万亩基地就行。要加快发展桅子花、杜鹃花、红继木、紫荆、紫薇,这些都是经济效益好、周期短的苗木花卉。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同志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加快开发荒山、加快绿化咸宁、加快美化咸宁,为实现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的目标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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