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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跨省家族式犯罪团伙十年拐卖83人
来源:天山网 时间:08-07-10
稿件上传:liuhuafang

 7月9日,记者从喀什警方获悉,经长时间调查,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跨省家族式拐卖人口案件。该家族式犯罪团伙成员有90余人,10年来,陆续从新疆将83人拐骗到广州等地从事犯罪活动。

    据了解,这个家族式犯罪团伙首领是托某,今年57岁,英吉沙县人。从1999年起,托某和妻子古某以在广州开饭馆为
名,利用其家族成员在新疆的便利,以找工作、上学为由,将一些妇女、儿童骗至广州后控制起来,然后给她们传授扒窃技术。

    同时,托某还从他人手中通过现金交易收买了部分未成年人,逐渐形成了一个90余人的盗窃犯罪团伙,其中一半是未成年人。

    据办案警察介绍,托某的盗窃团伙分工明确,共分4个组,其中托某和妻子古某自任总指挥。托某的女儿和女婿负责一个组,主要“培养”团伙成员驾驶技术;托某的两个小姨子及她们的丈夫各负责一个组,传授盗窃技术及监督未成年盗窃。

    据悉,近10年来,托某家族成员的犯罪足迹踏遍了广州市的每一个角落,他们疯狂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008年4月,警方根据线索将托某抓获。之后,他的家族犯罪团伙也迅速瓦解。警方成功解救出30余名被拐儿童。该团伙涉案金额133万元、港币近3万元。2008年5月15日,喀什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传授犯罪方法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托某夫妇有期徒刑20年,托某的女儿、女婿等35名家族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半不等。(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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