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现场。
6月18日上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连续10次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张超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受审。张超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0元,剥夺政治
权利1年。因此案事关出租车司机,当天有近80名出租车司机抛下生意旁听了审理过程。
一个多月连抢10起
6月18日9时许,庭审开始,被告人张超在众多的哥、的姐的注视下,被法警带进法庭。张超今年26岁,郑州市人,被带进法庭的他看起来一脸平静。
公诉人员指控,2008年1月30日,被告人张超乘坐出租车行至郑州市二七区贾寨村一胡同时,威胁出租车司机殷某并强行抢走现金130元。
2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张超乘坐出租车到郑州市二七区贾寨村北头,以“我弄死你”相威胁,抢走出租车司机王某的腰包后逃走,腰包内有现金550元。
12天后,在郑州市二七区小郭庄南边的菜地边,张超又抢走出租车司机刘某12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截至3月11日,张超连续10次抢劫出租车司机。
公安机关接多名被害人报案后,经过侦查,于3月14日在郑州市二七区高寨村一手机店内将被告人张超抓获。
据悉,张超每次都单独一人作案,抢劫时并不带凶器,只把手放在衣襟里,虚张声势威胁被害人。
抢劫一次后上瘾
张超的抢劫对象都是出租车司机,所以,6月18日许多出租车司机赶来旁听。他为何把出租车司机作为抢劫对象呢?张超称,第一次抢劫成功后,他感觉很容易得手,就开始频频抢劫,而他走上抢劫之路的原因在于妻子离他而去。
张超说,妻子离开他后,他受到很大的刺激,拿了家里的两万元出来挥霍,很快钱就没了。为了弄点钱花花,2008年1月30日,他乘坐出租车后壮着胆子对出租车司机实施了抢劫。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很容易就抢得了130元钱。不想去打工又想弄钱花的张超此后就开始“疯狂”抢劫出租车,直至案发落网。
对自己的抢劫事实,张超并未做过多辩解,只是说他抢劫的手段并不恶劣,他没有伤害被害人。
当庭被判12年
二七区法院审理后,当庭对被告人张超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张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暴力手段相威胁,当场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判处张超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听到判决结果后,张超没有表示异议。(大河网-今日安报 张可 宁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