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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中晚稻最低收购价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09-29
稿件上传:liuhuafang

  本报讯 见习记者金晶、通讯员蔡乾启报道:我市昨日发布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适用时间为9月28日至12月31日,其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公斤1.44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公斤1.5元。
  去年,我市首次启动早籼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全市粮食经营企业共收购粮食60370万斤,收购价格比当时市场购价平均每公斤高出0.14元钱左右,为种粮农民增加收入2140万元。为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今年我市已于7月25日再次启动早籼稻最低价收购执行预案。
  据了解,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这次公布的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是指2006年生产的国际三等质量标准的中晚稻。对非标准品的中晚稻,由委托收购企业根据等级、水分、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收购价格,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
  中央储备粮赤壁直属库分别与各县市区委托收储库点签订委托收购合同,收购结束后,与委托收储库点明确品种、数量、等级、价格和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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