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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实施新义务教育法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09-05
稿件上传:lijie

  本报讯 见习记者甘青、通讯员阮云浩报道: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4日,中小学生新学期上课的第一天,副市长林永生带领市教育局、咸安区有关负责人,检查我市中小学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情况。
  市领导一行先后来到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岔路口中学、郭林路小学、红旗路中学、咸安区永安中学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我市中小学校贯彻新义务教育法情况表示满意,并指出,要在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抓好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老师的工作积极性;要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咸宁日报》2006年9月5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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