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饶怀远、黄农报道:崇阳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五制”办案工作措施,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元至7月份,该县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23件,处分28人,其中大要案9件,同比增长23%。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崇阳县纪委、监察局“五制”工作措施是:办案工作责任制、大要案联办制、区域协作制、县纪委与基层纪委协办制、办案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制。崇阳县纪委、监察局将委局机关有关职能室分成3个案件检查组,每组相对固定4个人,实行常委带组包案责任制。每组每年至少查办一件涉及经济违纪方面的大要案件,鼓励多查办大要案件和优质案件。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的作用,正确运用“两规”、“两指”措施,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采用联办制度,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突破大要案。崇阳县结合县纪委常委工作联系点和各室业务联系点,在全县12个乡镇建立6个办案协作区,纪委常委任协作区责任人,负责对区域内办案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协调。以县纪委案件检查人员为主体,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协助办案,办案过程中,聘请署名上访群众代表为案件监督员,请他们适当介入调查,增强群众的信任度,化解集体访,提高办案效率。该县实行办案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制,对委局机关各办案组和基层纪委明确办案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