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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部门清理乱收费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08-22
稿件上传:yourui

  本报讯 见习记者汪蕾、实习生杜培清报道:从21日开始,出租汽车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在全市铺开。市物价部门表示,出租车企业和司机如遇超范围、超标准、乱摊派等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国家出台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政策,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给予临时性补贴等多种方式,保持了出租车行业的平稳运行。8月1日,省财政厅、物价局又公布城市客运出租车收费项目管理新规定,取消了6项收费项目。
  此次检查的时限为2005年以来所发生的面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司机的各种收费行为,重大问题可追溯到2005年以前。检查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自行出台涉及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对出租汽车进行尾气、噪声等各种强制性检测并收取费用的行为;有关部门、协会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强行摊派或收取资格培训费、资料费、报刊杂志费等费用的行为;出租汽车企业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等方式,向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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