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曙华、熊少斌、记者李娉报道:8月25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即日起,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全市各县市区及其所辖乡镇、街道范围内全面铺开。
我市是全省7个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自去年3月23日我市试点工作在温泉街道办事处启动以来,共接受矫正对象28人,期满解除矫正11人,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据初步调查摸底,目前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435人,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对本辖区内矫正对象统一摸底核实后,全部矫正对象一次性与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乡镇街道司法所将具体承担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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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以及被暂予监外执行等5种犯罪。我市将于今年底完成建立健全社区矫正领导和办事机构、组建矫正工作队伍、交接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并实施矫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