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娉、实习生朱奕报道:8月1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召集咸宁经济开发区、市直26个单位以及相关职能单位,就投资统一新建工业化标准厂房、发展产业孵化园进行相关协调。
据悉,产业孵化园规划用地总面积达225306.7平方米,总建设面积76382平方米,各单位最少确保建成1栋,多建不限,同时鼓励其他单位和外来投资者参与第一批标准化厂房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单位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厂房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工作,确保10月1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在12月30日前建成10栋以上,2007年3月1日前全部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