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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严明换届纪律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06-21
稿件上传:jiangxingyuan

  咸宁日报讯  通讯员杨志奇、张明亮报道:6月16日,针对县乡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通城县及时制定了13条工作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这十三条纪律包括:不准通过拉关系、行贿等手段跑官要官;不准在民主推荐或选举中拉票贿选;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封官许愿,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准采取授意、暗示的方式把个人意志变为以组织名义推荐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违反程序、简化程序、颠倒程序选拔推荐干部;不准在干部考察中弄虚作假,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侵犯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造谣诬陷他人;不准借机滥发各种奖金、补助、津贴和实物;不准迎来送往、大吃大喝、外出旅游。
  该县明确提出,对违反“13个不准”及换届中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加大处理力度,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惩处。
  为保证纪律的落实,该县将选派纪检、组织等部门的20多名干部组成11个工作巡查组,对各乡镇换届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直至换届工作结束。同时,还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加大监督举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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