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马世永
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就社会主义荣辱观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胡锦涛同志提出“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心愿,得到了“两会”代表委员的热烈关注和广泛认同,得到了全社会的衷心拥护。大力倡导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理解,提高认识,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认真抓好
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树立正确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只有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一个人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所谓“荣辱”,实际上是反映善恶价值的一种形式。中国传统文明讲究礼仪,其重要原因就是为了确定荣辱的标准。2000多年前的先秦贤哲已对荣辱作了很多考察:《论语》说“行己有耻”,就是要人们必须明白行为的荣辱之分;《孟子·公孙丑上》指出荣辱之分在于是否有仁德,“仁则荣,不仁则辱”;《荀子》的《荣辱》篇以及其他篇章对“荣辱之大分”有更深入的讨论。后来的志士仁人继承和发扬了这样的荣辱观。显然,胡锦涛总书记所讲的“八荣八耻”,体现了中国荣辱观的优秀传统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八荣八耻”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发扬了改革开放的精神,体现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 社会上也确实有一些人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把腐朽当神奇,把庸俗当高尚,把谬误当真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格格不入,与现代文明风尚极不协调。人民群众对当前社会风气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对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要求十分迫切。一个现代社会在总体上是开放和宽容的,但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依然有自己的底线和准则。在我们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道路上,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公民理应恪守的底线和准则。它的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无疑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根本上看,“八荣八耻”既是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坚强纽带,也是我们实现宏伟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涉及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等方方面面,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我们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极端重要性,把大力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深入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当前我们首要的是立即行动起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八荣八耻”为主线,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广泛普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是要在大力宣传、广为普及上下功夫。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都要组织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讲学习活动;社区要利用社区广播站、宣传栏、板报等宣传阵地,结合社区文化活动,通过编写传唱歌曲、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农村要通过编写小册子、组建宣讲队伍、文艺小分队等形式,配合生动活泼、贴近生活的典型事例,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内容送到农民身边。
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等都要设立标语牌、公益广告、张贴挂图、悬挂标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等都要发挥各自的宣传优势和特点,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出版部门要创作生产反映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容的精神产品。理论工作者要撰写相关理论文章,深刻挖掘内涵,结合社会热点难点回答问题。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短信等各种新兴信息传播手段来进行宣传。
二是要切实做好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工作。荣辱观教育重点在青少年,主阵地在学校。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体现到大中小学的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材之中,充实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和心理特点,科学规划荣辱观教育的具体内容,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培育青少年的社会荣誉感和道德羞耻心。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学生。
三是要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全市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积极运用言论评论、理论文章、通讯报道、专家访谈、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要在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中贯穿“八荣八耻”的价值取向,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体现“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中坚持“八荣八耻”的重要原则。进一步加大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荧屏声频,净化互联网,净化文化市场,切实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市文明办要认真组织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通俗读物的征订发行工作,为基层开展教育提供教材。
三、扎实推进,着眼实践,积极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系列活动
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八荣八耻”变成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要立足基层、着眼实践、注重养成,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人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融入到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中,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全市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兴咸宁”主题教育活动。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分类指导,提出不同要求。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是关键。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在前面、做在前面,把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活动日,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活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基层宣传文化中心等文化阵地,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成为传播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生动课堂。企业要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龙头,开展“共铸诚信”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等活动,培养新型农民。城市社区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节约型社区等活动,促进邻里和睦、人际和谐。通过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形成人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
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文明咸宁”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文明湖北”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省文明委召开了电视电话会,部署了“文明湖北”建设活动。市委也即将出台“文明咸宁”建设活动方案,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纳入到“文明咸宁”建设的目标任务,贯穿到活动的整个过程,覆盖到广大城乡基层。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示范作用,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要把倡导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文明创建检查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实践中来。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富裕开放文明和谐新咸宁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列入日程。党政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民主党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工作做到各自联系的人群中去。
要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具体政策的导向作用、规章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和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在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过程中,要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对“八荣”的行为给予鼓励,对“八耻”的现象加以制约。要逐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规范当中,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当中。
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把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结合起来,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要针对当前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针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改进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把原则要求变成具体措施,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全市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兴咸宁的文明风尚,为我市的提速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咸宁日报》2006年4月5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