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会同咸安区政研室到咸安区温泉、永安和浮山3个街道办事处就失地农民问题的现状、原因、出路,以及政府、社会应承担的责任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撰成此文,供有关方面参考。
现状与原因
据调查,三个办事处基层干部与村民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与失地农民的矛盾纠纷。目前,街道办事处村民大多数成为失地农民。如:温泉街道办事处现辖5个村、43个组、2976户、13541人。2000年末,该处土地面积13011.95亩,其中耕地2908亩。2000年至2005年来,累计被征用土地3006.46亩,其中耕地1099.6亩。目前,该处5村还剩土地面积10005.49(人平0.73亩)。除林地外,仅肖桥村还剩下耕地面积1647亩,而温泉、白茶、黄畈、泉塘4个村的耕地面积已几乎全部征用完毕,其村民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温泉、永安和浮山3个办事处共11个村,三分之一的失地农民有事做,三分之一无事做,三分之一为半年打工半年闲,工作时断时续。大多数失地农民温饱有余,发展乏力。以运输、装卸、餐饮等二三产业为生,小本经营获利有限。
由于有些征地单位存在同类地不同价、欠村民征地款等不规范行为,也由于少数办事处、村、组干部基本素质较低、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较差,不能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失地农民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在一些村组,每年都要发生干群纠纷,一些失地农民甚至上访、集体闹事,成为影响咸宁稳定、发展、和谐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出路与对策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关键在发展经济,上级政府部门要帮助、引导失地较多的村、组发展二三产业,全社会也要象关心下岗职工那样关心支持失地农民就业与再就业,逐步消除各种就业障碍。
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一方面,对村组现有工企业,要巩固租赁经营,扩大公有民营,鼓励合股经营,实行租赁承包,增强发展后劲。另一方面,积极招商引资,盘活现有存量土地和闲置厂房,大力兴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只有不断壮大村组集体经济,不断增加村组集体资本积累,才能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才能有财力来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险,从而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引导失地农民发展第三产业。运用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失地农民弃农经商、创办实体,从事建筑、运输、装卸、餐饮、服务和商品零售等第三产业。要以村为单位组建建筑、运输和装卸组织,每个村要指定一名副职干部牵头,以集体的名义承揽建筑工程和运输、装卸业务,坚决杜绝个人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出现“一霸四强”的不良现象。
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市、区二级劳动就业部门要在城中、城郊村设立相应的劳动就业工作站,派遣劳动就业协管员,每年有计划地对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中青年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培训,使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积极实施“留地安置”的新方式。参照外地的成功经验,建议在土地快被征完时,对每个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至少预留10亩土地,由村组集体进行自主开发,其收益用于解决农民的公共福利和办理养老、医疗保险。
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建议探索和推广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使失地农民分享经营性建设项目长期而稳定的收益。同时,在今后的征地过程中,除了给付补偿金外,还要对失地农民进行开发式安置,采取以土地租金的方式解决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积极实施“城中村”改造。分步实施“城中村”改造计划,引导失地农民建高层住宅区,将剩余土地用于村组集体商业开发,其收益用于改善村民的福利,既让他们提高居住条件,又形成长效受益机制。
稳妥实施“村改居”。农村土地被征完后,实行“村改居”是必由之路。建议设立三年过渡期,按照“一套班子、二块牌子”的运作模式,积极稳妥地实施“村改居”,使广大失地农民能享受国家对农村和城市的双优惠政策。
(王水林 汪永新 张绪华) (作者地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咸宁新闻网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