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行元
4月7日,本报曾以《出厂农膜竟被加价倒回“娘家”》为题,披露了崇阳县白霓供销社向地区塑料厂劳动服务公司倒卖农膜之事,引起了地县有关部门的重视,立即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他们之间,是怎样进行倒买倒卖的呢?本报派记者到崇阳县和地直有关单位进行了调查采访,现记录如下:
在上一次报道中,提到由崇阳县有关单位倒卖给地区塑料厂劳动服务公司的农膜共有3起。经了解,这3起都发生在3月24日至25日两天之中。其中有两笔是由天城镇属集体企业——新建商店弄来的。这个商店的经理冯兰英、会计张自宗3月中旬以每吨8000元的进价,从县生资公司化肥农药门市部、打鼓墩门市部和煤炭门市部3个零售点,各用一张支票3张发票,共购进农膜3.09吨。3月23日,新建商店会计张自宗、职工刘燕一同到了温泉,找到地区塑料厂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以每吨9000元的价格,和该厂劳动服务公司达成了5吨地产农膜的交易。这5吨农膜除从县生资公司零售门市部购进的3.09吨之外,还有去年12月从湖南临湘购进的0.75吨和门市部坐收的1.16吨。
一笔买卖,就到手5000元的利润,颇有刺激性。新建商店职工刘燕的爱人认识崇阳县白霓供销分社工业品仓库保管员曾龙清,二人一拍即合,决定也做一笔农膜买卖。曾龙清经过分社业务组长同意之后,3月25日上午拿到新建商店给的3.5万元票汇,径直找到县生资公司经理,要求批给白霓分社农膜5吨以应急需。这位经理当即批给。5吨农膜从生资公司仓库里装到由新建商店请来的“东风”货车上,走了200多米远,曾龙清就在阜城餐馆的饭桌上,以每吨8000元的价格交了货。新建商店自缷90公斤农膜后,经理冯兰英上车,将4.91吨农膜直送地区塑料厂,以每吨8700元的价格卖给该厂服务公司,转手之间牟利4419元。
事有凑巧,崇阳县乡镇企业局物资调剂公司(现还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发照)有一汽车修理工,叫丁中和。此人正在发愁与单位签定的8000元利润上交合同任务完不成,趁到温泉购买零配件的机会,也来到地区塑料厂探路子,正碰上新建商店的人在这里谈生意。丁中和由临池羡鱼,转为退而结网。回来就以8000元的价格,从崇阳县大桥供销分社买了农膜1吨,又从路口供销社买进2吨单价8300元的农膜。路口供销社主任还说:“如果还要买农膜,我们这里还有咸宁地区塑料厂农膜指标。”丁中和把这3吨农膜一并拉到地区塑料厂服务公司,以每吨8800元的单价出手。据丁中和后来说,卖货时正碰到地区生资公司一位经理在干涉买农膜的事,要不然,他还要来搞几次。
除这3起买卖之外,还有一起以蒲圻琅桥供销社名义卖给塑料厂服务公司0.9吨农膜的事情。这0.9吨农膜也是这个厂的产品,放在厂服务公司仓库里,至今既无人前来催要货款,也无人来把农膜装回去,成了地区塑料厂劳动服务公司的“战利品”。
“婆婆”设法卖“媳妇”,“娘家”主动接“姑娘”。一卖一接,十分默契。他们为着小团体的利益牟取暴利,不惜影响农业生产,损害农民的利益。在这里,人们不禁要问:他们应当怎样来认识自己的行为,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原载1988年4月16日《咸宁报》一版,被评为全省好新闻三等奖、全国地市报好新闻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