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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示医疗服务信息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8-09-02
稿件上传:liuhuafang

  本网讯 通讯员金镇源报道:8月19日,市卫生局对全市23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信息在咸宁卫生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公示内容为医疗服务综合指标和单病种指标,分别包括:门急诊人次、人均费用、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单纯性阑尾炎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的平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和药品费用等。从公示情况看:全市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96.8元, 出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2420元,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的40%以下,我市医疗服务费用控制良好。
  自2005年以来,我市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已有7次,医疗服务信息公示一是便于患者选择医院,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放心就医,增强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与安全感,减轻社会医疗服务负担。二是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三是激励医院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医院建立“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经济”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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