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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足口病费用患者要“对症下药”
来源:南鄂晚报 时间:08-08-26
稿件上传:lisha
  本网讯 “我家小孩治疗手足口病时用了一种人免疫球蛋白的药,现在小孩治愈后去报销医药费却不给报了,难到治疗手足口病的医药费不是可以全报的吗?”日前,家住咸安的唐女士对小孩的医药费不能报销表示疑惑。
  据唐女士介绍,小孩6月份因手足口病住进了市中心医院,经过近半个月的治疗,7月上旬已治愈出院。随后,她将医院的结账单拿去报销,却被告知其中有一种叫人免疫球蛋白的药属于营养品,不在报销范围。“可小孩当时治疗时医院并没有说这种药是营养品啊。”唐女士不解地说道。
  带着唐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唐女士所说的这种“人免疫球蛋白”确实属于手足口病诊疗的基本用药,但包括这种药在内的两种药物只适用于重症手足口病患儿,治疗期间没被确症为重症的患儿是无法报销此类药品费用的。
  而对于手足口病的报销和生活救助,省财政、卫生、民政厅都明文规定:对确诊为手足口病的患儿,实行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并对困难家庭予以生活救助政策。
  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两种渠道予以报销:一是已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当地经办机构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报销;二是已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属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未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助。(见习记者  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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