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没想到我们低保人员不交钱,也能有职工一样的医保待遇”。日前,嘉鱼县鱼岳镇西正街居民杜春心婆婆,因突发高血压,在惠民医院住院用了1000多元,自己只花了300多,杜婆婆高兴地说,多亏有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杜婆婆告诉记者,因突发高血压,在惠民医院共住院7天,该院胡院长给她算了笔账,总的医药费是1282元。其中,护理费、注射费、查血查尿费和做心电图等减免了340元,自付367.8元,统筹支付562.2元,实际报销比例为70.4%。也就是说,城市低保对象不缴费,再享受“八免十减”后的医药费,患者自己只花住院费总额30%左右,其医疗待遇有些还高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待遇。
据了解,该县低保医疗保险于4月16日正式启动,到6月底前,已发生门诊594人次,人均医药费41.96元,减免部分占35.26%;已发生住院26人次,人均医药费1407.6元,个人自费占25.29%、统筹支付加上减免部分后的报销比例为74.71%。“三无人员”没有“门槛费”,报销比例都在七成以上。(罗恒 刘玉则 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