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婆婆最近被熟识的赵婆婆拉去听了一堂健康课,内容让李婆婆“受益匪浅”,“医生专家”讲的疾病和症状和自己平时的感觉太象了,当“医学专家”随后推荐一款保健产品,说这种产品对李婆婆的疾病有很好的预防和疗效时,李婆婆有点心动了,加上“医学专家”说,当场买有赠送,李婆婆很快拿了近4000元的产品。一回到家,李婆婆又有点后悔了,一是一次买得太多,再说也不知产品到底有没有效,可是要退货已经不可能,李婆婆只能希望自己买的产品不至于太水!
像李婆婆一样,有很多老人都有过这种类似的经历。近年来,保健品市场的发展蓬蓬勃勃,虽然国家颁布了多项对保健品的管理法令,但依然没有令广大厂家大展拳脚的念头有丝毫冷却。各种科研机构研发的保健食品如雨后春笋般推出,由于中国传统的中医养身保健理念使然,国人更注重养身保健,这就造成了在国内保健品好卖的消费特点。由此,各种保健品代理机构和药店也在各大城市星罗棋布的开张了。
保健食品在给人们健康带来一定有利作用的同时,由于利润的影响,使得很多销售商家夸大其功效,给人们,特别是对健康要求更迫切的老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和健康损害。
据市卫生局法制科科长梁春阳介绍,目前,该局接到多起存在欺骗行为的保健品销售投诉案。这些案件多半是由于销售商由于利益驱使所致,在宣传上将一般只能有效调节免疫功能的保健品,夸大成有一定治疗效果的药品,诈取老人钱财的同时,也贻误了老人的病情。该局目前查处此类大的案件共15起,并依据《食品卫生法》对销售商处以共计7万元的经济处罚。在这些案件中,销售商的欺骗行为一般都采取举办“健康讲座”或“知识讲座”、发虚假宣传单、下乡义诊等方式进行,在销售时,对产品功效夸大其词,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并以多买多送的方式,诱使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
梁春阳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共有40多家保健品销售机构,温泉城区有保健品销售专柜8家,这些正规的保健品商家都是经过严格的审批卫生局才给予办理销售许可证。一是,产品必须有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产品的许可批文;二是生产厂家须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生产许可证;三是要有当地疾控部门出示的食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费意识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能够调节机体功能,并且无药物毒副作用的保健食品,但由于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个别的鱼目混珠现象,有的在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中虚假宣传该产品的治疗功能,梁春阳科长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鉴别真伪,勿信其夸大功效,以免上当受骗。
保健食品鉴别方法
一、外包装的鉴别
保健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注明以下项目:1、保健食品名称;2、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3、配料;4、功效成份;5、保健作用;6、适宜人群;7、食用方法;8、日期标示(生产日期及保质期);9、储藏方法;10、执行标准;1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12、卫生许可证号。
二、信息查询
卫生部建立了健康相关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系统中明确显示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内容。保健食品的标签应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同。若购买的保健食品包装标识的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相符合,那么,此保健食品为违法产品。查询时,特别注意批准的保健功能、名称及适宜人群,要与实物进行核对。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网址:www.moh.gov.cn。
(记者 刘 晖 实习生 上官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