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咸 宁 走 向 世 界 让 世 界 了 解 咸 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ENGLISH

首页
新 闻 | 政 务 | 理 论 | 财 经 | 企 业 | 文 化 | 房 产
娱 乐 | 教 育 | 健 康 | 旅 游 | 生 活 | 图 片 | 汽 车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新闻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活 >> 生活百科 >> 正文
四种食品不宜与酒同用
来源:地球百科知识 时间:07-02-02
稿件上传:lijie

  核桃不宜与白酒同吃:核桃富含蛋白蛋、脂肪和矿物元素。祖国医学认为:核桃性热,多食性热食物易动火。白酒甘辛大热,当为热性食物。若两者同吃,易致血热,使血乱行导致咯血。所以,有咯血史的人更不宜与白酒同食。

  海味不宜与啤酒同吃:有关专家指出,饮啤酒用海鲜佐菜下酒,易引发痛风症。这是因为痛风症本身无法排泄过多的尿酸,而海味又会刺激人体制造更多的尿酸,导致雪上加霜,加重病情。所以,饮啤酒时最好不食海鲜。

  汽水不宜与酒同饮:汽水与酒同饮,会加强对胃黏膜的刺激,减少胃酸及消化酶的分泌,导致急性胃肠炎、胃溃疡等病的发生。另外,两者同饮,还会加强酒精对中枢神经的危害,致使血压升高,有可能发生心脑血管危症。

  甲鱼血等不宜与酒同饮:有人认为,甲鱼血和胆汁是滋补佳品,故常配以白酒饮用,这是误识。营养专家指出,生食甲鱼血和胆汁,尽管用白酒送服,其寄生物水蛭虫卵照样很容易进入人体内生长繁殖,并大量吸食人的血液,导致饮用者中毒或患严重贫血症。为此,医学专家告诉诫饮食者,忌用甲鱼和胆汁与酒同饮,否则会罹患疾病。


上一篇新闻:
下一篇新闻: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咸宁日报简介 南鄂晚报简介 咸宁新闻网简介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主管: 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委宣传部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咸宁日报社
      ©2005-2006 xnnews.com.cn 网站信箱 xnnews@163.com 鄂ICP备06018974号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26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126935
     未经咸宁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