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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已经由各县、市、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等10个选举单位分别选举产生。共选出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4名。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34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将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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