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日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同意王金渠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常务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咸宁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促进和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新贡献。会议对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批准报告提出的2007年工作安排意见,认为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基本精神,要求常委会认真组织落实,为全面完成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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